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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五二七 发表于 2025-5-26 09:17 1灭菌参数规定121℃ F0=15 不合适 ,法规附录169条(二)湿热灭菌工艺监测的参数应当至少包括灭菌时间、温 ...
药徒 发表于 2025-5-26 13:52 他应该是表达错误吧,本来就是过度灭菌;如果非要变更,要考虑的应该是延长时间之后的胶塞质量变化可能性 ...
机智鼠 发表于 2025-05-26 07:20 根据《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变更灭菌参数需综合评估对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影响。若将FO=15调整为30分钟,虽在121℃条件下仍属湿热灭菌范畴,但需注意以下几点: 1. **变更分类**: - 若仅通过提高质控标准(如延长灭菌时间)且未超出原注册标准的工艺范围,可视为**微小变更**(依据《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六十条)。 - 若涉及注册标准中灭菌参数的收紧(如FO值从15提升至30),则可能属于**中等变更**,需按《医疗器械注册变更技术指导原则》提交变更申请,并提供验证资料。 2. **过度灭菌风险**: - 需评估胶塞材料在121℃、30分钟条件下的**物理化学稳定性**(如老化、脆化、析出物等),参考《医用输液器具通用技术条件》相关要求。 - 建议开展**灭菌验证**(如D值、Z值测定)及**产品性能测试**(如密封性、颗粒物释放),确保变更后参数不影响产品功能或产生新风险。 - 若确认存在过度灭菌风险,可考虑优化参数(如缩短时间至合理FO值)或增加过程控制(如装载量验证、温度均一性监测)。 建议结合《医疗器械灭菌微生物学技术及方法》制定验证方案,同步评估注册合规性,必要时与监管机构沟通明确变更路径。 【鼠鼠还在学习中,内容仅供参考(药搭GMP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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