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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林中人] 刍议主要物料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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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2-14 17:24: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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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版GMP第255条指出:“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对所有生产用物料的供应商进行质量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对主要物料供应商(尤其是生产商)的质量体系进行现场质量审计,并对质量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行使否决权。”“主要物料的确定应当综合考虑企业所生产的药品质量风险、物料用量以及物料对药品质量的影响程度等因素。”
    尽管GMP条款明确了主要物料的确定原则,但不少药品生产企业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仍然存在困惑。《药品GMP指南》中对主要物料/关键物料的界定是这样表述的:原料药生产企业使用的外购中间体、起始物料、在工艺中最后纯化步骤使用的物料、内包材及印刷性的包装材料等;制剂企业使用的原料药、辅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与产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如铝箔、铝管、PVC、药瓶等)、印刷性包装材料(如标签、说明书、印有产品信息的包装材料等)。
    依据上述对主要物料的界定规则,药品生产企业的大部分物料都将被划入主要物料/关键物料范畴。根据条款规定,对主要物料必须进行现场质量审计。无论是原料药生产企业,或是制剂企业,涉及的物料的品规及供应商都可能比较多,拥有数十家物料供应商的企业很普遍,而将其中的绝大部分划入“主要物料”行列而实施现场审计,显然难以做到。作为原辅料的生产商,也无法接受各药品生产企业连绵不断的审计。有鉴于此,对主要物料供应商的确定是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一、通过风险评估物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重点要评估物料对产品内在质量的影响程度。可以利用相关风险管理工具,从物料对产品质量影响发生的概率、危害程度、是否容易被检出(发现)等,综合进行评估,来确定哪些是主要物料。有的物料尽管用量很小或者是作为辅料,但对产品质量乃至治疗效果却有比较大的影响,如有的缓控释的辅料,虽然是辅料,但却至关重要,也宜列为主要物料管理。
    二、用量与使用频率是评估的重要参考。物料的使用量与使用频率,在药品质量过程控制具有重要意义。倘若某物料在产品生产过程中用量较大、使用频率较高,即使属于辅料或包材,也应纳入主要物料实施管理。因为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概率与生产过程中原辅料的用量与使用频率具有一定的正相关性。某些用量较小、企业生产过程中较少使用的物料,质量风险也相对较小。
    三、主要物料的确定不应受现场审计的影响。不少企业在实施新版GMP过程中,对主要物料的确定纠结于现场审计问题。按照条款要求,一旦确定为“主要物料”,似乎就应当对供应商进行现场审计。其实,是否需要进行现场审计,也是需要进行综合评估的,需要在对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资质材料及样品考察(包括小样试验)的基础上,进行全面评估,确定是否有必要进行现场审计。客观上,很难做到对所有主要物料全面进行现场审计。有的物料尽管也列入主要物料目录,但未必需要现场审计。比如,一些印刷性包材,容易发生质量问题的往往是其印刷内容,而不是印刷用材。而印刷内容的审核把关并不需要在印刷厂家。还有,对一些进口物料,都去境外厂家审计也是不现实的。因此,应全面、客观的理解GMP条文,不宜过于机械。确切的说,主要物料品种的确定与是否实施现场审计,都应该在综合评估的基础上确定,没有一定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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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曙光 + 5 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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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4-2-14 17:50: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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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2-14 20:44: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曙光在前头 于 2014-2-14 20:45 编辑

楼主讲的确实是企业的实际问题,但是检查官是否能够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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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14-2-14 21:50:38 | 显示全部楼层
GMP规范,风险管理的要求,主要是为了分级管理,抓住主要影响因素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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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4-2-14 22:24: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还是你生产中的关键物料,影响产品质量的关键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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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2-14 23:0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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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2-14 23:28: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值得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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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2-15 07:38: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道理,做到主要物料供应商全部现场审计是有一定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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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2-15 07:49: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对此很困扰,制定规程及审计方案,但是就是不知道在检查时能否令检察官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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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2-15 08: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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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6 08:54:4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的观点,的确要做到每个供应商都审计很困难,只能建立在评估的基础上确定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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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6 13:5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soso_e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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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2-16 17:50: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便于讨论,先明确1个观点:《GMP指南》不是强制性的,仅仅作为参考,是个别专家的意见,不能作为执行依据。
因此在楼主引述的《GMP指南》的条文都不作数。因此楼主在第三段话开头得到的结论:“药品生产企业的大部分物料都将被划入主要物料/关键物料范畴”,此结论是无效的。
楼主在后面的得出结论:主要物料不受现场审计限制,简直与GMP的条文明显背离。

那么讨论主要物料的确定,应当有定义,我查了一下GMP,居然没有主要物料定义。这给主要物料的讨论陷入了麻烦。
从GMP第255条条文,理解一下其隐含的含义,看出主要物料的实质应当是风险级别最高的,以此作为讨论的基础。
那么主要物料的确定也要经过一定的程序,我认为至少要这些文件:
物料风险分级标准
物料风险评级程序
主要物料批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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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2-17 07:26:54 | 显示全部楼层
flong 发表于 2014-2-16 17:50
为了便于讨论,先明确1个观点:《GMP指南》不是强制性的,仅仅作为参考,是个别专家的意见,不能作为执行依 ...

谢谢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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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2-17 08: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道理,可有些GMP检查员不这样认为,比如某公司进口物料未进行现场审计,检查员就落个缺陷项。对GMP的正确理解,不仅需要药企的努力,药政部门的监管能力也需要提升,毕竟,现场检查时,检查员具有最终裁决权

点评

检察员的理解误差最容易误导企业,使不对的按对的执行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6-1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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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0 09: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群从不坐公交车的在研讨公交调价;一群不知现行电价的在决策电价改革;一群吃特供的在制定食品安全政策;一群美国人的爹妈在勾画中国发展的蓝图;现在,一群不用交养老金的却在调研让缴费者推迟享受公共积累。你说荒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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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6-1 18:36:24 | 显示全部楼层
kington 发表于 2014-2-17 08:13
有道理,可有些GMP检查员不这样认为,比如某公司进口物料未进行现场审计,检查员就落个缺陷项。对GMP的正确 ...

检察员的理解误差最容易误导企业,使不对的按对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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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6-1 18:4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国家没必要规定那么死,出了问题就是药厂的事,谁叫药厂自己不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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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6-2 15: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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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 21:27:33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更多的人是因为去不了现场审计,只好通过评估来证明这个不去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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