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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典/标准文件]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食品用香精等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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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3 09: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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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da.gov.cn/WS01/CL1602/106583.html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关于食品用香精等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卫食品标便函〔2014〕184号,详见附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食品用香精》(GB30616-2014)替代《食品添加剂乳化香精》(GB10355-2006)和《咸味食品香精》(QB/T2640-2004),替代《食用香精》(QB/T1505-2007)中食品用香精的内容,不包括QB/T1505-2007中的饲料用香精、接触口腔与嘴唇用香精等内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聚二甲基硅氧烷及其乳液》(GB30612-2014)替代原卫生部发布的食品添加剂乳化硅油产品标准。请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中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关于食品用香精等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卫食品标便函〔2014〕184号)

香精标准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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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9-23 09:42:4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检讨一下自己的香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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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4-9-23 09:46:39 | 显示全部楼层
监管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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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9-23 11: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食用香精,早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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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9-23 15:0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标准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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