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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管理] 原料药洁净厂房升级改造,先变更再新版GMP认证,还是按照改造一起新版GMP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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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4-17 09:57: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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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药洁净厂房升级改造,,主要生产房间和设备未变更,增加了洁净走廊和三个洗衣、洁具间及一更二更的房间,以前是和另一个品种共用了走廊和功能间,为了避免交叉污染,计划改造后彻底分开(以前也是两个独立的空调)。改造后过新版GMP认证,当然改造后的洁净厂房验证工作是要完成的,是先变更申报到省局待批准后再新版GMP认证申请,还是按照改造车间一起新版GMP认证申请?请各位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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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4-17 11: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eihan 于 2015-4-17 11:50 编辑

各地药监局不完全一致,先咨询当地药监局,确定该变更是否需要备案;如果需要备案,根据企业情况,如不进行生产,或生产验证批次后不放行,可不必单独变更备案,一同进行GMP认证即可。如变更完成后,企业需要生产、销售,则根据药监局要求,如需备案应及时备案。
一句话,当地药监意见,企业经营情况是否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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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4-17 10: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内部变更程序走,不必报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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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4-17 10: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电话的事哈哈,问问你们当地药监局,我们这块可以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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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4-17 11:57:36 | 显示全部楼层
把情况定清楚,咨询当地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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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5-4-17 12:07:20 | 显示全部楼层
GMP认证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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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4-17 12: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先到省局备案,然后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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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5-4-17 15: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beihan 发表于 2015-4-17 11:18
各地药监局不完全一致,先咨询当地药监局,确定该变更是否需要备案;如果需要备案,根据企业情况,如不进行 ...

认同此观点,确实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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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5-4-17 15: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省局不好沟通,其实先咨询下市局的安监科也不错,市局关系应该处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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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4-20 08: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的,谢谢大家指点,我们先出改造方案,和验证方案,然后咨询药监局后在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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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7-6-3 18: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APHI 发表于 2015-4-17 10:22
按照内部变更程序走,不必报省局。


 第二章 申请、受理与审查

  第七条 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生产企业新增生产范围、新建车间的,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申请药品GMP认证。

  第八条 已取得《药品GMP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重新申请药品GMP认证。
  药品生产企业改建、扩建车间或生产线的,应按本办法重新申请药品GMP认证。

这个应该属于药品生产企业改建,为什么不报,为什么不进行药品GMP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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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7-4 09:44:26 | 显示全部楼层
beiwei5du 发表于 2017-6-3 18:08
 第二章 申请、受理与审查

  第七条 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生产企业新增生产范围、新建车间 ...

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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