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chenkaimgs
收起左侧

[其他] 在制药厂哪些工作需要跨部门合作呢?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6-9-2 16: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chenjiao501 发表于 2016-9-2 15:17
沉思半晌,可能觉得财务部跟其他部门不需要配合,只要你能拿到老总签字的条,就可以拿到钱和要买的东西

错,财务也需要生产部配合来核算生产成本,需要质量部配合来核算检验成本,每年还要别的部门协助统计固定资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9-2 16: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masiying 发表于 2016-9-2 15:18
老总一句话,基本都配合的很好

可不是了,屁大点个事儿都得麻烦老总来拍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9-2 16: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liu_20080101 发表于 2016-9-2 16:05
药厂,最累的就是生产、质量和工程,所有的活基本上都是他们做

额...这句话说得不假,但又感觉哪里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6-9-2 16: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对工作内容有一个详细的了解才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9-2 16:3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更好奇的是为什么问这个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9-2 16:4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部分都是要跨部门啊,上面说的验证,偏差,自检审计,再比如备案 委托检验要质量检验处的报告 要采购的合同 要行政部出车出快递 要QA的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6-9-2 16:42:59 | 显示全部楼层
红茶. 发表于 2016-9-2 14:31
净扯高大上的东西,其实就简单一件事,安排一件事情就把一件给做咯,别在那里扯犊子。

呵呵,看样子,红茶的企业与大伙的都差不多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6-9-2 16:45:32 | 显示全部楼层
冷血无情 发表于 2016-9-2 15:06
配合,配合,就该让小兵低三下气的去找这个找那个?不管你们公司的验证主要是谁做,就该着这几个人天天装孙 ...

哦呦呦,这是要爆发洪荒之力了
部门本来就是相互制约的,你不帮我忙,我下次卡你

点评

然并卵啊。。。各种奇葩事,大家的奇葩千姿百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9-2 17:0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9-2 16:47:56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质量体系,都需要沟通协调配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6-9-2 17: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zysx01234 发表于 2016-9-2 16:45
哦呦呦,这是要爆发洪荒之力了。
部门本来就是相互制约的,你不帮我忙,我下次卡你

然并卵啊。。。各种奇葩事,大家的奇葩千姿百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6-9-2 18:26:20 | 显示全部楼层
zysx01234 发表于 2016-9-2 16:42
呵呵,看样子,红茶的企业与大伙的都差不多啊

只要是中国人占多数的,都差不多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6-9-2 20: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呀,比如变更、偏差、产品质量回顾、验证等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9-2 20: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验证、偏差调查、自检、召回等。其实工厂里大部分工作都是需要部门间配合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1-4 13:51:13 | 显示全部楼层
验证需要最多的部门配合,最苦逼的是下面的人员,即使方案起草者,有时方案实施者,出现问题还得各种去解决,最大爷的是最后方案报告的批准人,啥实际情况都不知道,就会提这个要求,哪个要求,还天天拿本法规当圣经,天天搞点不切实际的,根本无法执行的东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2-2 03:24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