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winnie_bei
收起左侧

[无菌粉针] QA和QC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3-11-23 09: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kehui8202 发表于 2023-8-14 10:53
这就跟药监局和审评中心一样,一个公务员,一个事业单位

我也想说这个,一个对应药监局,一个对应药检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12-12 15: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慢慢学习的职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11 12:26:2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部门领导、上级主管领导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1-20 18:25:47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是质量控制要重要一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1-30 11:02:59 | 显示全部楼层
QA和Q是在一个领导,连续3年QC都有人员评优,QA啥都不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2-1 16:51: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注重平面上做无线扩展,一个是立体上进行无限延申,可以理解伟平面与立体的关系,但立体不如平面广,但现在尴尬的是,本身的高度、企业定位、想象的高度严重不适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2-4 17: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专业的QA人员需要掌握的知识远远高于QC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4-2-4 17:35:51 | 显示全部楼层
经典老帖  老话题     QA责任高于QC   其他没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5-23 22: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謝謝分享
學習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6-11 14:04:42 | 显示全部楼层
qc入门简单做精非常非常难,qa除了DQA和MQA,其他的门槛也不高。不用比来比去。本人相当尊重一些技术很牛的专业QC人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6-11 14:3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这么说,质量负责人一般都是QA出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6-11 14:48: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像各级药监部门中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药检所的关系,一个公务员,一个事业编,具体药品监督管理职责和检查流程自己查,谁的地位高低自己分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6-11 15:42: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样的质量人。不过QA应该懂一点QC知识,完全不懂就很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6-11 17:3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会有这样的问题出现呢?证明你们的公司该有多乱
这就像一个人的孩子,他的女儿和儿子,这怎比较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8-13 08: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分工不同,地位相同,薪酬制度相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8-13 09: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互为牛马,都一样,看公司的重视程度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8-13 09:35:4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比为生产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谁的地位更高,我很肯定的告诉你,老板的地位最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8-13 14:3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没有谁比谁高。QA更全面,整体把握的事项多,QC更专业,更具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24-8-13 14:36:31 | 显示全部楼层
难兄难地,就没必要比来比去了。
另外,按宪法精神,人人平等,也没必要比来比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24-9-9 09: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zzz2008 于 2024-9-9 09:09 编辑

为啥总有人翻十来年前的贴子来投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15 07:48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