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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员工身体不适报告制度是否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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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1-9 21: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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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蒲友大神们好,请问贵公司是否建立了《员工身体不适报告制度》?听说需要有这份文件,但是却又找不到需要制定的依据。
求蒲友们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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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1-10 08:3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人是做药的前提,公司的规定不仅要符合法律规定,还要体现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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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6-11-9 21: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意林枫 于 2016-11-9 21:24 编辑

第三十二条 企业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避免体表有伤口、患有传染病或其他可能 污染药品疾病的人员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

条款对直接接触药品生产工作人员提出限制性原则,对有可能患有污染药品的 患病人员的健康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企业如果未建立员工身体不适主动报告制度,容易导致员工突患疾病(如:
感冒、感染传染病、体表有伤口等)时,不能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而直接带病进入 操作岗位,从而可能对药品产生污染,对药品质量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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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9 21:5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意林枫 发表于 2016-11-9 21:23
第三十二条 企业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避免体表有伤口、患有传染病或其他可能 污染药品疾病的人员从事直接接触 ...

条款适用很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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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9 22: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上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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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1-9 22:41: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必单独建立SOP,把这些规定放在你公司适当的SOP中即可。当然如果你单独建立一份这样的SOP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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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6-11-10 08:0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规定要有这份SOP,不过要有相应的内容在某份(些)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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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6-11-10 08: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论从人文关怀还是从安全生产角度都是有必要的,为什么非要找法律依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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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1-10 08:27:55 | 显示全部楼层

于法于理都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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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6-11-10 08:4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切,GMP规范及指南有这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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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1-10 08:46:44 | 显示全部楼层
操作规程就是自己制定的,至于一些管理规程可以找找依据啥的,我觉得不是什么文件都得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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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1-10 08:50: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我们在公司的入职培训内容里面就有,不过没有专门的文件进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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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1-10 08:5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的规定不仅要符合法律规定,还要体现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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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1-10 09: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这个执行起来很困难,因为自己身体原因报告后,不能参加生产,那么不上班的考勤处理也是一个问题。我们公司就是自己测体温什么的,还有个人申报,但是一旦申报了并没有说可以带薪跟家里休息,这样就不会有人来申报。不然钱就被扣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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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1-10 10:38:45 | 显示全部楼层
GMP人员好像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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