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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答疑] 中药制剂产品生产日期确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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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7 14:3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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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P第一百八十六条 应当建立编制药品批号和确定生产日期的操作规程。每批药品均应当编制唯一的批号。除另有法定要求外,生产日期不得迟于产品成型或灌装(封)前经最后混合的操作开始日期,不得以产品包装日期作为生产日期。
我公司生产的产品为中药制剂产品,工艺为切制、提取浓缩、制粒、颗粒总混、填充、外包装。产品生产日期以总混操作开始算,产品有效期为3年。问:该中药制剂产品在制粒工序制得颗粒,先存放一段时间(如为1年)后,然后再经总混制定产品生产日期,这样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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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7-6-7 14:49:53 | 显示全部楼层
难倒你们工艺规程没有生产周期规定的吗?这个放一年不做偏差的吗?还要数据证明这中间体在放置一年的稳定如何,不然怎么可以放置呢?要做的事不少,这不是自找麻烦吗?

点评

我们工艺规定制粒后颗粒可存放一年,这期限是经贮存验证的。企业这么做的目的,主要是产品在市场有时限性,因为产品过生产日期6个月,消费者就不要啦。所以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先做好颗粒存放着,等市场需要再包装。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6-7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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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7-6-7 14:36:0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则上 可行 事实上 麻蛋脑子有病啊 制粒完了一年以后总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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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6-7 14:5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应以提取浓缩为生产日期,切制为前处理,经提取浓缩,物料的本质已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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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6-7 15: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哎,我原先的公司就这么干,公司搬迁新址,老厂生产的颗粒存了一年多才在新厂加工,新厂就从粉碎开始,之后总混,之后顺利通过,不过说实话,这样真的还是有风险的,稳定性考察都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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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7 16: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亲可爱 发表于 2017-6-7 14:49
难倒你们工艺规程没有生产周期规定的吗?这个放一年不做偏差的吗?还要数据证明这中间体在放置一年的稳定如 ...

我们工艺规定制粒后颗粒可存放一年,这期限是经贮存验证的。企业这么做的目的,主要是产品在市场有时限性,因为产品过生产日期6个月,消费者就不要啦。所以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先做好颗粒存放着,等市场需要再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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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17-6-7 17:32:1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市场,把人都逼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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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6-8 05:57:45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这个放置一年要有稳定性数据支持;
如果这样,你的最终产品效期就有风险,你怎么保证效期后还是合格的?

点评

稳定性考察这个在做的,数据也合格,我们颗粒先贮存一年期,是考察出来的。因为该产品的有效期是3年,如果数据考察合格,理论上讲,是否颗粒可以贮存任何期限(比一年更长,3年,5年?),再混合,是否可行?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6-8 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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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6-8 05:59: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片红云 发表于 2017-6-8 05:57
首先,这个放置一年要有稳定性数据支持;
如果这样,你的最终产品效期就有风险,你怎么保证效期后还是合格 ...

打错了,是怎么保证效期内是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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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7-6-8 07:25:20 | 显示全部楼层
dream888 发表于 2017-6-7 16:14
我们工艺规定制粒后颗粒可存放一年,这期限是经贮存验证的。企业这么做的目的,主要是产品在市场有时限性 ...

难倒这个制粒生产周期很长吗?

点评

产品制粒周期很短。主要是该产品有季节性,比如碰到春节,销量会非常大,一下做不出来,所以就必须先把颗粒做好,到春节左右进行混合,分装,这样就能保证产品生产日期适合消费者。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6-8 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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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8 07:4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亲可爱 发表于 2017-6-8 07:25
难倒这个制粒生产周期很长吗?

产品制粒周期很短。主要是该产品有季节性,比如碰到春节,销量会非常大,一下做不出来,所以就必须先把颗粒做好,到春节左右进行混合,分装,这样就能保证产品生产日期适合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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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8 07:44: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片红云 发表于 2017-6-8 05:57
首先,这个放置一年要有稳定性数据支持;
如果这样,你的最终产品效期就有风险,你怎么保证效期后还是合格 ...

稳定性考察这个在做的,数据也合格,我们颗粒先贮存一年期,是考察出来的。因为该产品的有效期是3年,如果数据考察合格,理论上讲,是否颗粒可以贮存任何期限(比一年更长,3年,5年?),再混合,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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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6-8 07:47: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中间产品也要建立质量标准,规定贮存期限的,制粒后颗粒也是如此,企业如果要如此总混,就是要有三批制粒颗粒贮存周期内稳定性数据的验证,合理的话,检查自然无话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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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关于制粒后的颗粒存放多久再混合,这个期限只要有稳定性考察支持就行。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6-8 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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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8 07:52:22 | 显示全部楼层
ceq518 发表于 2017-6-8 07:47
一般中间产品也要建立质量标准,规定贮存期限的,制粒后颗粒也是如此,企业如果要如此总混,就是要有三批制 ...

看来,关于制粒后的颗粒存放多久再混合,这个期限只要有稳定性考察支持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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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6-17 11:28:29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为什么要放1年才总混?应该有个说法吧!不管总混不总混,最起码这个算中间产品吧!需要做相关的考察实验,支持你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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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7 16:00: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从扩大生产规模入手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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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8-10-5 08:4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roadman 于 2018-10-5 08:51 编辑

标题关于中药制剂生产中自提的提取物与制剂生产日期及有效期确定的问题  2016-11-02                     
咨询内容:本公司一中药制剂(颗粒剂),每50kg中药材可生产约60kg中药清膏(达到标准规定相对密度)最终制得410kg左右的颗粒(一个批次)。因实际生产过程中50kg中药材在本企业现有的提取(1m3)浓缩(0.5m3)设备上提取非常不合适(资源浪费),故我们采用提取设备最大生产能力组织生产,即每批投料295kg(直接用于多功能提取罐提取约150kg,剩余物料用其他方法提取),最终得中药清膏(达到标准规定相对密度)约410kg,该批次清膏分成7份在不同日期内制成7个批次的制剂,每批制剂以生产工序中总混时间为准来确定成品的生产日期及有效期。问题:1.同一批次的清膏是否可以在经储存后分成几份用于几个批次的制剂生产(经验证此清膏有效期定为1年)?另外,同一处方的一批次的清膏,在经储存后分几次用于生产几个批次制剂,在工艺上与药品标准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不一致?2.成品的生产日期及有效期的确定是以制剂生产工序中总混时间为准,还是以清膏生产时间为准?敬请指教,谢谢!
回复:第一个问题:一批浸膏可以分几个批次,但1、按注册批准时的批件进行生产,批件上没有的应在保存的研究资料中找到;2:处方只能按比例放大,"每50kg中药材可生产约60kg中药清膏....每批投料295kg(直接用于多功能提取罐提取约150kg,剩余物料用其他方法提取),最终得中药清膏(达到标准规定相对密度)约410kg",这段话理解不了。3、各项验证及设备确认应做好;4、不可随意变更。5、浸膏储存时间应有稳定性试验数据支持;6、记录应完全,可追溯。第二个问题:药品生产日期通常以物料发生物理变化之日来算,如果是中药,那么粉碎提取就应开始编制生产日期。
                 
标题有关“中药制剂生产日期的问题”  2017-05-23                     
咨询内容:老师你好!我公司生产的产品为中药制剂产品,工艺是从原药材的前处理开始,经过净选,切制,提取浓缩,干燥、粉碎,混合(提取车间:提取物的预混合);制剂部分工序有制粒、总混、填充、铝塑、外包装;那么制剂产品的生产日期如何确定?是以制剂部分的混合日期算起吗?
回复:生产日期原则上应从发生物理变化之日起,按照GMP第一百八十六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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