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3786|回复: 18
收起左侧

[已解决] 调查:样品在检测前,QC又再次混匀?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7-11-18 10:38: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调查:样品送至实验室,检测前你们的QC会再次混匀样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7-11-18 10:40: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有个四分法什么似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1-18 10:56:1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已经混合均匀的产品,则完全不需要再次混匀,因为再次混匀可能会掩盖样品本身的不均匀性;
如果样品本身就是不均匀的,则可以测试前先混匀,并采用四分法进行分样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18 11: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做就直接检测,没有再次混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1-18 12: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身样品就应该混匀才能检测啊,取样本身就是随机性的,没明白楼上说的“如果是已经混合均匀的产品,则完全不需要再次混匀,因为再次混匀可能会掩盖样品本身的不均匀性;
如果样品本身就是不均匀的,则可以测试前先混匀,并采用四分法进行分样处理。”什么叫已经混合均匀的产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1-18 14:36:46 | 显示全部楼层
混悬剂 测之前该混匀就混匀,颗粒剂 ,这些就没必要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0 08:4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大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1-20 13: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都需要混匀的,不然两个平行做出来可能差别会比较大,如何解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1-20 17: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不在于QC混不混匀样,应该是取样的问题吧!取样有代表性才是重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1-20 17:24:31 | 显示全部楼层
shuspecial2003 发表于 2017-11-18 10:56
如果是已经混合均匀的产品,则完全不需要再次混匀,因为再次混匀可能会掩盖样品本身的不均匀性;
如果样品 ...

送至QC的样品本身不均匀?那不就代表你取的样没有代表性了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1-20 18:0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取样时混匀,检验时就不用混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1-21 08: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zwh1989 发表于 2017-11-20 17:24
送至QC的样品本身不均匀?那不就代表你取的样没有代表性了吗?

如果取的是已经最终混合过的产品,理论上已经混匀了的;但由于操作中某种不确定原因导致该批产品其实并不均匀,这属于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如果此时QC再次混匀,就有可能掩盖产品的这种缺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1-21 08:27:13 | 显示全部楼层
shuspecial2003 发表于 2017-11-21 08:18
如果取的是已经最终混合过的产品,理论上已经混匀了的;但由于操作中某种不确定原因导致该批产品其实并不 ...

但是如果取样过程确实存在不确定原因导致检验数据异常,应该启动调查,而不是由QC混匀掩盖本次取样的异常。我认为过程控制比较重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7-11-21 09: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取样后应当分样,分样方法根据物料具体性质而定,比如粉碎过筛接四分法,简单混匀,溶解等.这些都是为了将样品变的更均匀.
取样过程严格遵守程序,不能出现问题隐瞒问题,毕竟取样过程难调查难复现.这点一定要保证.
对于不均匀的物料,已有的取样程序可能并不适用,检测程序中称量量有时和不均匀的样品不匹配.
所以我觉得关键在于,取样/分样和检测程序是否和物料的均匀性相匹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1-21 09: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QA取具有代表性的样品  在分装的时候就已经混匀了   QC检验前在混匀也没有多大关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1-21 09: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产品特点、取样方法、检测项目来确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7-11-21 09: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shuspecial2003 发表于 2017-11-21 08:18
如果取的是已经最终混合过的产品,理论上已经混匀了的;但由于操作中某种不确定原因导致该批产品其实并不 ...

这样虽然可能暴露出问题,但和含量测试的目的不一致了.含量测试主要是看整体的平均水平.
物料均匀性主要靠保证,就算按这种方法监测,也是不完全的.取样8个点,不混匀的装在一起,QC测试时可能只测了两三个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22 14: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方面,应该不需要,QC只对供试品负责,供试品是什么样子,就按照什么样子测试,不需要增加额外的处理。否则真的可能掩盖一部分混合不均匀的真实性。如果因为这个问题出现了平行样之间的不平行结果,就需要开展调查,是哪个环节有问题,比如取样,还是供试品本身就是有缺陷。根据调查结果再合理控制取样过程也好,控制进厂的原辅料也好,等等。
另一方面,如果SOP中规定测试前需要混匀,比如供试品是混悬液或一些试液在使用前需要摇匀的情况,那就需要人为混匀一下。

个人愚见,欢迎拍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2-16 11:35: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应该是QA考虑的问题,QC按照SOP操作就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2-8 10:22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