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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注册] 按照总局《关于调整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审评审批事项的公告》 进口原料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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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4 14:47: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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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总局《关于调整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审评审批事项的公告》 进口原料怎么办 ,原本是属于5.2类 ,需要按照5.2类申报 ,现在是不是也不需要申报了 ,只需要登记资料,取得登记号?那么还 需要向国外公司索要相关证明性文件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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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18-1-4 19:46:38 | 显示全部楼层
咨询当地局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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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4-27 16:4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证明性材料,FSC,COPP,委托书,GMP认证证书,专利不侵权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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