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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时企业该产品处于停产整改中,现场检查中发现严重缺陷1项,一般缺陷5项: |
| * 1、企业2018年购进的聚苯乙烯粒料和声称的实际使用数量有出入,企业无法解释剩余物料的去向。(严重缺陷) |
2、企业一次性使用无菌阴道扩张器(推拉式)所用初包装材料聚乙烯(PE)材料,企业未按GB/T 19633《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开展初包装材料的选择和/或确认。 |
| 3.查看企业的《设计和开发资料》中的项目建议书总经理批示签字为“孙某”,日期为“2012.10.5”,《设计和开发变更资料》中的项目建议书总经理批示签字为“孙某”,日期为“2015.1.15”,企业提供的《关于任命孙某为公司总经理的决定》日期为2016年3月1日。企业未按实际控制程序执行。 |
4.现场抽查批次为02018040308的一次性使用无菌阴道扩张器(型号:推拉式),企业未能提供“17.12.28标准曲线”原始图谱,企业在《气相色谱仪操作规程》(LT/QW-I-021-2017)中规定标准曲线的标定周期为1年,但未对该规定进行相应的验证。 |
| 5.查企业程序文件《灭菌确认控制程序》(编号LT/OP-17-2017,实施日期2017年3月10日)5.5 产品解析库环境要求中规定“强制解析3天,解析温度为40℃-60℃放置,自然解析放置时间不得低于7天”,企业未提交相应的验证报告。 |
| 6.企业只保留了2018年11月9日到2019年2月19日的灭菌过程参数记录,未注明灭菌柜编号,无法追溯到产品的每一生产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