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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8年12月21日,管理者代表主持进行年度管理评审,无证据证明企业负责人组织实施管理评审活动。 |
2、称量间,操作人员现场使用FA1104电子分析天平,但未按照该仪器的标准操作规范(SB-SOP-019)调零。 |
| 3、包被间2中,量程为40~200μL的移液器处于工作结束状态,但移液器的设定未在最大刻度处,不符合《移液器使用标准操作规程》(SB-SOP-060)的规定。 |
| 4、《计量器具管理制度》(SB-SMP-005)中,对计量器具校准结果的确认是依据校准证书上是否具有“校准结果符合参照技术文件的要求”的描述来判断是否合格,无企业自己的评价标准;提供的确认记录文件无编号;洁净容器间,容量为10mL,100mL的量筒无编号、无校准标识。 |
5、封口间,要求湿度控制标准为<30%RH,现场检查时发现室内湿度为42% RH,无相关处理。 |
| 6、编号为SC126、型号为ARE2296的自动包被机再验证方案现行版本为V5.2,而旧版本V4.0无作废标识,也无变更评审和批准记录,不符合《文件控制管理程序文件》(GD-CX-001)的规定。 |
| 7、《碳酸盐缓冲液和包被液配制标准操作规程》(SC-SOP-001 4.0版)规定小于100盒产品搅拌30分钟进行充分混匀,而批号为201711003的产品生产记录中关于包被液配制的记录文件(SC-SOR-193-03)记录“充分混匀”,且混匀时间不详。 |
| 8、《质控品管理制度》(ZL-SMP-018)规定质控品应有专人负责、双人双锁管理,现场发现储存质控品的冰箱并未上锁;该管理制度中无反复冻融次数的规定,而肺炎衣原体IgM抗体检测试剂盒参考品的使用记录(ZL-SOR-195-00)显示,每次取样10~20微升,共计冻融了16次,与《企业参考品制备标准操作规范》(ZL-SOP-556)中反复冻融3次性能稳定的规定不符。 |
9、《企业参考品制备标准操作规范》(ZL-SOP-556)和肺炎衣原体IgM抗体检测试剂盒企业参考品建立报告(SC-SOR-042-00)中均无阳性参考品及灵敏度参考品的质量标准。 |
| 10、企业纠正预防措施处理单(ZL-SOR-25-00)没有记录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