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9011|回复: 42
收起左侧

[质量保证QA] 供应商算不算变更?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1-11-24 15:5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第一百六十五条 物料的质量标准一般应当包括: (一)物料的基本信息: 1.企业统一指定的物料名称和内部使用的物料代码; 2.质量标准的依据; 3.经批准的供应商; 4.印刷包装材料的实样或样稿。 (二)取样、检验方法或相关操作规程编号; (三)定性和定量的限度要求; (四)贮存条件和注意事项; (五)有效期或复验期。

这里的经批准的供应商,如果我记录的是销售商,生产商如果有变化,这样的话要不要变更?

论坛上有个解读:
经批准的供应商:这里的供应商指生产商,如经销商负责供货,还应注明经销商。中药材,中药饮片应注明产地,并注明自行收购,GAP基地生产或经销商供应。经批准的供应商包括经企业批准,原料药还应经药监注册部门批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1-11-24 16:01:14 | 显示全部楼层
生产商如果有变化,这样的话属于变更.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24 16:05: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的经批准的供应商,如果我记录的是销售商,生产商如果有变化,这样的话要不要变更?
楼主的情况应该不用做变更。

点评

应该属于变更。我们对供应商进行控制为的是控制物料的质量,而不是看GMP的字面,仅控制销售商的话,达不到我们的目的。做GMP应该追究到他的最终目的才能知道我们工作方式的合理性。  发表于 2012-7-10 08:3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1-11-24 16: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的经批准的供应商,如果我记录的是销售商,生产商如果有变化,这样的话要不要变更?

销售商就是经销商,如果销售商的提供的产品的生产厂家变了,也就是供应商变化的,应该是需要变更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1-11-24 16: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是需要变更的。在新版GMP106条里接收记录要求注明生产商、供应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24 16: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要变更了。关于供应商本来就是指生产商,但部分物料的采购并非在生产商处,因此要注明经销商,控制的关键是生产商而非经销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24 16:36:23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变更,而且如果是关键物料还要验证。

点评

同意,如果更换了原料厂家,还要报补充申请的  发表于 2014-11-24 17:1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1-11-24 16:3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你的问题,生产商对你来说是供应商的供应商,为了体现源头控制和可追溯,所以,必须属于变更~~

点评

可以理解为变更。但是,GMP对供应商管理有相关规定,应从其规定;不必靠在变更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15 09:2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1-11-24 16:44:07 | 显示全部楼层
经批准的供应商,我的理解应是产品最终生产商,如果有变更肯定要做验证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1-11-24 16:51:43 | 显示全部楼层
生产商属于供应商,有变化就属于变更,经销商好象没强调,只要生产商不变应该都可以,属于商业行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1-11-24 19:04:42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任何与预知不符的都属于偏差;任何与约定发生变化的都属于变更。只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及对你企业正常生产质量影响程度的大小(指你公司对变更的分类),来评估应该做出何种应对策略。若经销商商供应给你的制剂原料药的生产厂家发了了变化,其更变的重要程度不用我说,你也应该知道如何处理。

点评

也需要走变更程序。 你得给新供应商建立供应商当案,对不?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8-26 16:17
请问经销商发生变化了,而生产商没有变化,需要变更吗?  发表于 2013-8-24 00:0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1-11-24 19:04:45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任何与预知不符的都属于偏差;任何与约定发生变化的都属于变更。只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及对你企业正常生产质量影响程度的大小(指你公司对变更的分类),来评估应该做出何种应对策略。若经销商商供应给你的制剂原料药的生产厂家发了了变化,其更变的重要程度不用我说,你也应该知道如何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1-11-24 19:5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答的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4 19:58: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是问问,大家说的对,我要好好学着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4-1 15:33:30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走变更流程,生产商才真正掌握着产品的质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4-8 20:04:48 | 显示全部楼层
生产商变了就要变更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0-19 11: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变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0-19 11:29:21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知识,谢谢大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2-10 16: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大家的看法, 学习一下~~
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2-17 16: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纯属个人意见,我觉得还得走变更,根据楼主说的无非就这么几种情况1、经销商变更,生产商不变;2经销商不变,生产商变;3、经销商和生产商同时变。那就做个变更,然后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分析和确定咯。这点相信贵公司的文件上面应该有明确的确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2-1 01:06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