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2448|回复: 4
收起左侧

[制药用水] 制水系统产水(仅用于清洁洁净区)的检测项目是否可只检微生物

[复制链接]
回帖奖励 32 金币 回复本帖可获得 2 金币奖励! 每人限 2 次
药徒
发表于 2021-1-5 13:45: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请教各位同仁:生物药IND申报阶段   洁净区清洁用的水只用于车间顶棚、地面、设备外表面的清洁。不作为原辅料、溶剂成为过程控制产品和最终成品的一部分。
根据水的实际使用用途,对于这样的水在IND申报前
问题一:是否还按照药典第二部制定相应的纯化水质量标准进行所有项目的检测?可否基于不作为产品的一部分及药典各个检测项的目的进行充分的评估,只检测部分的内容?
问题二:是否还需对水系统进行三个阶段的验证吗?
问题三:水系统验证相应的取样频率、持续周期是否可以改变?

请各位同仁基于自己的经验和对法规的理解提出指导意见,谢谢啦!
      
      GMP正文:第九十六条 制药用水应当适合其用途,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制药用水至少应当采用饮用水。
GMP无菌附录:第四十九条  无菌原料药精制、无菌药品配制、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器具等最终清洗、A/B级洁净区内消毒剂和清洁剂配制的用水应当符合注射用水的质量标准。

药典纯化水质量标准:
项目名称
检验标准
性状
无色的澄清液体;无臭。
酸碱度PH
加甲基红不显红色、加溴麝香草酚蓝不显蓝色
硝酸盐
溶液产生的蓝色以标准硝酸盐同法处理后的颜色比较的不得更深(≤0.000006%)
亚硝酸盐
溶液产生的粉红色以标准亚硝酸盐同法处理后的颜色比较的不得更深(≤0.000002%)
溶液如显色以氯化铵溶液处理后的颜色比较的不得更深(≤0.00003%)
总有机碳TOC
≤0.50mg/L
不挥发物
遗留残渣≤1mg/100ml
电导率
5.1μS/cm(25℃)
重金属
样品管颜色于标准管颜色同法处理相比颜色不得更深(≤0.00001%)
微生物限度
需氧菌总数≤100cfu/m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1-5 14:0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2 金币

纯化水就要按照药典项目来全检,几个不太重要的水点可以只测微生物,但关键的几个点肯定要全检的;水系统确认是必须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1-5 15: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2 金币

洁净区直接接触生产设备内表面的纯化水,需要按周期全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1-5 16:56: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2 金币

日常用水是一回事,水系统确认是另一回事,问题2和3建议按照老规矩办。

问题1不知道你们设置的用水口有多少,要是嫌工作量大,把暂时不使用的用水口全部封了,清洗用水口评估后只检微生物我觉的没问题   但是总出总回储罐制水口还是得全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1-5 17:24: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2 金币

要申请生物药的IND批次,按照目前的注册要求,至少1批GMP批次,那就要求你的所有生产条件符合GMP要求,根据GMP、中国药典及相关指南如(ISPE、FDA高纯水系统等)要求,制药用水系统是需要持续验证及监控的,第三阶段也是需要完成的,要不然你的生产用水就没有满足要求,就算他们不直接作为溶剂;如果想省点事情,可以做一个评估,对不重要的点减少检验项目及频次,在临床阶段是可以解释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25 22:53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