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054|回复: 6
收起左侧

[研发注册] 关于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实施前取得的药品注册批件的转让的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4-27 12:37: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现在公司想要转让一批制剂的注册批件,这些注册批件是2019年新《药品管理法》实施前取得的,上面记载的还只有“药品生产企业”,不是上市许可持有人。有几个问题想咨询各位:

1、这些批件的转让,现在是适用原来的《药品技术转让注册管理规定》,还是按照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自由转?
2、如果转让适用的是《药品技术转让注册管理规定》,那么规定第九条的转让限制还适不适用?(就是:未取得《新药证书》的品种,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均为符合法定条件的药品生产企业,其中一方持有另一方50%以上股权或股份,或者双方均为同一药品生产企业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的。已获得《进口药品注册证》的品种,其生产技术可以由原进口药品注册申请人转让给境内药品生产企业。)
3、如果转让适用《药品技术转让注册管理规定》,那么转让以后,原来的批准文号是不是就注销了?如果还包括新药证书转让,那么是不是还要在新药证书上加标注?
4、这些批件上的药品生产企业,现在是不是就等同于该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就是说,转让以后如果发新注册证,新证上是不是在上市许可持有人一栏写老证上的生产企业的名称?

  对这些问题确实比较疑惑,万望各位不吝赐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4-27 13:2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分两步走:
1.先变更持有人  持有人A变为持有人B  生产地址不变;
2.以持有人B的名义去变更生产地址,完成持有人变更以及药品生产地址变更。

点评

正解  发表于 2022-4-27 13:3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4-27 13:4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按一楼说的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2-4-28 16:48:58 | 显示全部楼层
letheyifang 发表于 2022-4-27 13:29
分两步走:
1.先变更持有人  持有人A变为持有人B  生产地址不变;
2.以持有人B的名义去变更生产地址,完 ...

好的,非常感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4-29 08:5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按一楼说的办,新批件等再注册时,写报告,变更数据库信息,持有人变成B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4-29 09:56: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10-14 06:22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