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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哄哄ux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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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警戒工作清单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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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6-14 16:4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报设区的市级、县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新人问一下,现在有这个工作内容吗?大家都在收集到不良反应以后上报了设区的市级、县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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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3-6-15 08:4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橘子。 发表于 2023-6-14 16:40
“报设区的市级、县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新人问一下,现在有这个工作内容吗?大家都在收集到不良反应 ...

现在在实际操作中都是采用电子报送国家平台了,所以也就不必二次呈报给辖区监督机构,鉴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成文年份是2011年,因此有些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可以依照最新的指导细则,不放心的话建议咨询所在地的监督管理部门,现在局里的老师一般都很有耐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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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6-16 16: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认真学习以后总结了5个小点,大家共同探讨~

本帖最后由 橘子。 于 2023-6-16 16:32 编辑

总结了五点:1、执行事项中:报设区的市级、县级药品不良反应检测机构,这个是哪里有文件规定吗?
2、第13项,将药物警戒关键活动纳入质量保证系统中,责任人是QA。这个QA是GMP体系中的质量保证人员,还是说 在药物警戒部专门设置了一个QA的角色,这项工作可以请教一下老师你们是怎么操作的吗?具体是怎么执行的流程。
3、第17项,上市后药品紧急事件的应急预案培训,每年组织一次。
第19项,开展参加药物警戒活动人员培训,每年2次。
第21项,文献检索每月1次。
这些是有法规规定,还是企业自己定的周期。
4、在清单中有群体事件处理调查,个人认为还可以增加【获知或者发现药品不良反应聚集性事件】的处理和报告;
持有人获知或发现同一批号(或相邻批号)的同一药品在短期内集中出现多例临床表现相似的疑似不良反应,呈现聚集性特点的,应当及时开展病例分析和情况调查;
持有人发现或获知药品不良反应聚集性事件的,应当立即组织开展调查和处置,必要时应当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并将相关情况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有重要进展应当跟踪报告,采取暂停生产、销售及召回产品等风险控制措施的应当立即报告。委托生产的,持有人应当同时向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GVP》61条、89条。
5、清单中未列出【境外发生的严重不良反应】的报告工作。
“因药品不良反应原因被境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暂停销售、使用或撤市的,持有人应当在获知相关信息后24小时内报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GVP》5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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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6-16 16:3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哄哄uxs 发表于 2023-6-15 08:40
现在在实际操作中都是采用电子报送国家平台了,所以也就不必二次呈报给辖区监督机构,鉴于药品不良反应监 ...

刚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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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7-27 11: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最后一项,药物警戒年报工作,GMP39条中不是该项相关内容。楼主核实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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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3-7-27 16:5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橘子。 发表于 2023-7-27 11:14
楼主最后一项,药物警戒年报工作,GMP39条中不是该项相关内容。楼主核实一下。

你看得很细哦,确实是一处bug,我的问题,我翻了翻也不是GVP的内容,现在也搞不清楚当时写这条的精神状态……不过哦,现在药物警戒的年度报告实际上已经合并到药品年度报告里了,MAH只需要提交一份报告就好,详见《药品年度报告管理规定》(2022年4月12日发布)及其相关官方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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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3-7-28 08:4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橘子。 发表于 2023-6-16 16:16
总结了五点:1、执行事项中:报设区的市级、县级药品不良反应检测机构,这个是哪里有文件规定吗?
2、第13 ...

1.略
2.MAH既可以直接参照企业质量体系(比如文件体系、管理体系),也可以“另立山头”,但是在效用角度讲,直接参照既有体系是比较好的,可以避免交叉工作带来的职责不清或管理混乱。
3.应急预案是参照《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及GVP聚集性事件等综合考虑的,你们可以自行拟定;如果是MAH刚成立的药物警戒部门,有必要在成立首年对全体职员开展一次药物警戒一般培训,一年2次是针对我们一年两次大修停产来安排的,原则上不少于一年一次;文献检索周期并没有文件规定,只是我们评估产品风险和工作量后拟定的。
4.没毛病,群体事件调查最后一般还是会落实到个人随访,所以ICSR报告是有必要的。
5.我们公司的产品不出国,也没有同类产品在国外上市,所以就忽略啦,感谢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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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8-9 10:46:1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提供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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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8-28 14:5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楼主分享,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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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8-28 16:29:4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不干PV了也留着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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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6 14:33:4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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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6 15: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学习了,很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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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13 09:56:5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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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3 15:36:2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感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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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6-5 11:59:2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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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6-6 10:37:2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提供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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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6-17 15: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以为是药物警戒活动需要形成的记录清单,看来理解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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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6-21 16:03:5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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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3 14:06:0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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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7 08:5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祝楼主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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