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816|回复: 33
收起左侧

[质量保证QA] 近效期的原料药能否返工。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4-9-13 13: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请问,近效期的原料药能否返工,重新精制,然后重新给与新批号,新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进行销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24-9-13 13:28:42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法规角度,好像没找到地方说可以或不可以。
从实践角度,为啥不可以呢,近效期的原料药,总比刚合成出来未精制的原料药杂质少吧。。。
所以,行,还是刑,真不好说
个人认为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9-13 13:3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喵啊,你特娘的真是个鬼才,这方法就很可刑,非常拷得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4-9-13 13:32:1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试了以后告诉我们结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24-9-13 13:4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给个非专业的回答
重新精制后,做好稳定性验证,按照验证结果规定有效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9-13 13:45: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4-9-13 13:46:54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安装批准的有效期来,有效期到了就报废处理

点评

还没到有效期。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4-9-13 14:4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9-13 13:51: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算不算一个新的工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9-13 13:54:52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可拷的方法,建议试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24-9-13 13:58:16 | 显示全部楼层
照你这么说 就不要有效期了  制定复验期  快到期了就重新返工生产   子子孙孙无穷匮也

点评

大分子不好说,小分子,本身就是非常稳定的,几十亿年前的水,现在还在喝。而且谁也不能确定,喝下去的上一口水,到底都经历过什么。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4-9-17 14:21
ICH指南中,对于API没有有效期的说法,只要你检测合格,评估到位,一直可以使用的。  发表于 2024-9-14 08:3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9-13 14:06:38 | 显示全部楼层
能重结晶的没问题,我见过好多企业都是这么做的,不过大部分是简单化学原料药,像氯化钠这些,不过这些企业都是一些年岁比较大的化工企业,他们的申报工艺么,你懂得;
至少重结晶、重合成这些步骤是不能少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9-13 14: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哇呜,阁下骨骼惊奇,果然是奇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9-13 14:25:1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说得对,非常可拷,建议试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4-9-13 14:45:28 | 显示全部楼层
seo_0401 发表于 2024-9-13 13:46
只能安装批准的有效期来,有效期到了就报废处理

还没到有效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9-13 14:5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打电话问省局逝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9-13 15: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静等结果如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9-13 15: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返工也是原效期呀,你图啥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9-13 16:49: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返工后的生产日期还是原来的生产日期呀,没听说过返工后,生产日期都能改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9-13 16:54:39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工艺、新原料、新大陆哎,可以衍生一个专门回收过期原料药生产的大行业了

点评

没有过期,是近效期。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4-9-14 09:5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9-13 18:53: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10 19:46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