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348|回复: 7
收起左侧

[质量控制QC] 培养基效期及适用性

[复制链接]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请问,新药典要求每批次培养基都要做培养基适用性。一般是适用性结果出来之后才可以使用该批次培养基。那对于要求临用新配的培养基来说,要怎么办。每次做完适用性之后等结果出来才用吗?那这样就不算临用新配了吧?还有如果是要求临用新配的培养基是不是不能做效期验证,然后在规定的效期内使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前天 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对新药典要求每批次培养基进行适用性检测的问题,对于需临用新配的培养基,确实存在操作上的挑战。首先,应明确“临用新配”的定义,它强调在使用时即时配制以保证培养基的新鲜度和活性。在此情况下,建议采取以下策略:

1. **提前规划**:在预期需要使用前,提前启动适用性检测流程,确保结果能够在使用前获得。这可能需要与检测部门紧密合作,优化检测流程以缩短时间。

2. **分批准备**:若条件允许,可考虑将同一批号的培养基分为小份,部分用于适用性检测,其余部分在确认合格后迅速使用,尽量减少存放时间,以接近“临用新配”的要求。

3. **记录与追溯**:详细记录每批次培养基的配制、检测及使用情况,确保可追溯性,即使未严格意义上的“临用新配”,也能保证其质量和安全性。

关于效期验证,新药典及相关指南(如《中国药典》、ISO 11132等)通常要求对培养基进行效期验证,以确定其在规定条件下的稳定性和有效期。但对于明确要求临用新配的培养基,由于其设计初衷即为避免长时间存放导致的性能下降,因此可能不进行常规的效期验证,而是在每次使用前通过适用性检测来确保其质量。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完全放弃对培养基稳定性的监控,应定期回顾使用记录,评估是否存在因储存或配制不当导致的问题,并适时调整操作流程。

综上所述,对于需临用新配的培养基,应通过提前规划、分批准备及详细记录等措施,平衡适用性检测与“临用新配”的要求,同时确保培养基的质量和使用的安全性。

【鼠鼠还在学习中,内容仅供参考(药搭GMP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前天 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啥培养基,要临用新配?举个例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前天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是适用性结果出来之后才可以使用该批次培养基”,适用性是可以同步做的,除非你自制培养基有不小的概率适用性过不到。适用性过不到通常是因为过度加热、 混入奇奇怪怪的东西。

没听说过必须要临用新配的,如果你指的是刃天青,那个也只是说配制硫乙醇培养基时候新配这个溶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前天 12: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wzzz2008 发表于 2025-06-04 08:05
啥培养基,要临用新配?举个例子?

木糖赖氨酸脱氧胆酸盐琼脂,厂家建议我们现用现配,因为这个不是高压灭菌的,是通过多次煮沸来灭菌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前天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里说要适用性结果出了培养基才能用?只要产品放行前或者出结果前,适用性结果除了就可以了。像干粉自配的琼脂培养基,配置后一般有效期7天,做适用性出结果都几天了,根本用不了多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前天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用的少的直接买标准品呗,就不用做了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5: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生鱼汤 发表于 2025-06-04 14:17
那里说要适用性结果出了培养基才能用?只要产品放行前或者出结果前,适用性结果除了就可以了。像干粉自配的琼脂培养基,配置后一般有效期7天,做适用性出结果都几天了,根本用不了多久

我们公司自己要求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6-6 02:34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