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99|回复: 0
收起左侧

[其他] 俄罗斯医疗器械“灭菌验证“法规要求及实施要点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5-7-12 10:46: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MedWheat 于 2025-7-12 10:48 编辑

医疗器械在进入市场之前,必须符合俄罗斯以及依据国际协定制定的相关法规与标准。灭菌验证是确保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关键程序之一。本文将详细介绍灭菌验证的目的、实施步骤。

一、为什么需要进行灭菌验证?
根据《俄联邦323-FZ 号法》第38条第3款的规定,医疗器械投入市场的前提之一是通过质量审查。审查内容中必须包括对灭菌方法的描述(依据2020年3月20日俄罗斯卫生部206н号令附件1第7.11条)。

此外,生产企业在医疗器械上市前必须制定技术文件和使用说明书(同样依据《联邦323-FZ 号法》第38条第3款),其中应包含以下内容(依据2017年1月19日俄罗斯卫生部11н号令第4条第17款):
  • 灭菌方法的说明;
  • 灭菌过程中所采用的验证方法资料。


多个国家标准对不同灭菌方式的验证提出了明确要求,例如:
  • 低温甲醛气体灭菌(GOST R ISO 25424-2013);
  • 微生物学方法验证(GOST R ISO 11737-2-2022);
  • 干热灭菌(GOST R ISO 20857-2016);
  • 环氧乙烷灭菌(GOST ISO 11135-2017);
  • 辐照灭菌(GOST ISO 11137-1-2011)。


验证是记录和解释数据的程序GOST 25424-2013 第 3.47 条),其目的是确认并解释所获得的数据,从而证明某一过程能够持续稳定地产出符合预期要求的结果。

因此,灭菌验证的核心任务是明确灭菌流程的控制参数,并证明该流程可确保医疗器械达到法规所规定的无菌水平。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俄罗斯医疗器械的注册与安全审查能从2026年1月1日起过渡到欧亚经济联盟(EAEU)的统一标准。制造商就应参照EAEU层面的验证相关规范开展工作。

例如,EAEU《规则》第3号附件第17条指出,验证信息需纳入电子技术文档中,内容应包括:
  • 所使用的灭菌方法;
  • 达到的灭菌水平;
  • 所依据的标准和相应的灭菌程序。


二、灭菌验证的步骤
1. 明确验证要求
验证工作首先要依据法规和公司内部要求,明确关键质量参数,如:
  • 灭菌水平;
  • 微生物污染限值;
  • 与产品特性(如材质)匹配的灭菌方式等。


2. 选择合适的灭菌方法
选择过程需权衡多个因素:
  • 方法对产品材质的影响;
  • 实施过程的可控性;
  • 灭菌后产品质量和功能的保持情况;
  • 安全性和成本。


例如,对木制医疗器械(如压舌板)不宜使用高温高湿方式,环氧乙烷灭菌可能是更安全的选择。
选定一至多个方法后,应在实际条件下对代表性样品进行试验,确定最优方法。

3. 建立并记录灭菌流程
包括但不限于:
  • 制定灭菌流程文件;
  • 制定过程控制参数(如温度、时间、湿度、气体浓度等);
  • 验证过程设备、仪器、指示器的合规性;
  • 必要时,重复试验并修正流程参数,确保稳定性。

该阶段结束后,必须完成灭菌验证的正式验证报告。

4.验证报告应包括的内容
(1)医疗器械的信息(型号、材料、用途等);
(2)灭菌方法的详细描述;
(3)使用的设备及技术参数,包括:
  • 灭菌设备;
  • 计量工具;
  • 其他相关设施;

(4)灭菌验证中使用的指示器和检测方法;
(5)实验结果与分析结论。

报告需由有资质的专家签署,并附带相关证明材料,例如:
  • 试验记录;
  • 设备检定证书;
  • 关于所用指标有效性的文件。


三、谁可以进行灭菌验证?
制造商可自行组织验证工作,但应具备相应资源与专业能力。否则,可能面临如下风险:
  • 灭菌方法不当;
  • 验证记录不完整或不符合法规要求;
  • 使用不合格设备或技术。


错误的验证可能会导致产品注册失败,或即使上市后仍存在对患者健康构成威胁的隐患。

因此,强烈建议将验证工作交由具有资质与经验的专业机构或专家,这些专家通常应具有医学、生物或工程等相关专业的博士或副博士学位,并拥有在大型医疗器械制造企业从事验证工作的丰富实践经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7-20 13:05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