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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GSP限期整改的通告2018(第10号)
发布时间:2018-8-16
东莞市厚川医药有限公司等2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现予以公布。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 | | | | | | | | 许可证号: 粤BA7690293证书编号: B-GD-15-142 注册地址: 东莞市厚街镇双岗村官美厦细坣北路18号楼房3楼 | 1、质量管理、验收、养护、储存等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未进行年度健康检查。 2、企业与供货单位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双方均未签字未签日期。 3、养护人员应未对库存药品的外观、包装等质量状况进行检查。 4、企业未按照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未对相关人员开展培训。 5、企业库房配备的自动监测、记录库房温湿度设备功能不完善。 6、企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温湿度监测设备定期进行校准或检定。 7、企业对储运温湿度监测系统未进行定期验证。 8、企业未按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 9、企业常温库药品与非药品混放、外用药和口服药混放。 10、养护员未对库房温湿度进行有效监测、调控。 | | | | | 许可证号: 粤BA7690334证书编号: B-GD-16-027 注册地址: 东莞市大岭山镇矮岭冚村莞长路矮岭冚段110号 2#-2-2 | 1、企业个别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未进行岗前健康检查。 2、企业未定期审核、修订文件。 3、企业培训计划中未及时列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管理办法》对相关人员开展培训。 4、企业个别单据记录不准确。 | | |
特此通告 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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