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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注册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其拟上市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研究及其结果进行系统评价,以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过程。
一、医疗器械概念
医疗器械,是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
其效用主要通过物理等方式获得,不是通过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方式获得,或者虽然有这些方式参与但是只起辅助作用;其目的是:
(一)疾病的诊断、预防、监护、治疗或者缓解;
(二)损伤的诊断、监护、治疗、缓解或者功能补偿;
(三)生理结构或者生理过程的检验、替代、调节或者支持;
(四)生命的支持或者维持;
(五)妊娠控制;
(六)通过对来自人体的样本进行检查,为医疗或者诊断目的提供信息。
二、医疗器械分类
国家对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 第一类是风险程度低,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第二类是具有中度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第三类是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评价医疗器械风险程度,应当考虑医疗器械的预期目的、结构特征、使用方法等因素。 |
三、医疗器械注册管理部门
产品类别 |
管理部门 |
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 |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
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进口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包括港澳台地区)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四、医疗器械注册流程
准备注册资料→编写产品技术要求→注册检测→临床试验(如需)→申请→CFDA受理→CMDE技术审评→CFDA审批→CFDA制证发证
五、医疗器械注册时间
自受理之日起,93(二类)/123(三类)日内,CFDA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六、医疗器械注册费用
医疗器械注册过程中产生费用包括:CFDA注册费、检测费、临床试验费、翻译费(进口产品)、公证费(进口产品)。
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
(一) 首次注册
编号 |
申报资料 |
申报资料要求 |
1 |
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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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证明性文件 |
/ |
3 |
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基本要求清单 |
/ |
4 |
综述资料 |
4.1概述 |
4.2产品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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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型号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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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包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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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适用范围和禁忌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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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参考的同类产品或前代产品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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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其他需说明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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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研究资料 |
5.1产品性能研究 |
5.2生物相容性评价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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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生物安全性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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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灭菌和消毒工艺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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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有效期和包装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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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动物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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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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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生产制造信息 |
6.1产品生产过程信息描述 |
6.2生产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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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临床评价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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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产品风险分析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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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产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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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产品注册检验报告 |
10.1注册检验报告 |
10.2预评价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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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说明书和标签样稿 |
11.1说明书 |
11.2最小销售单元的标签样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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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符合性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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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延续注册
编号 |
申报资料 |
申报资料要求 |
1 |
申请表 |
/ |
2 |
证明性文件 |
代理人的委托书、代理人承诺书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3 |
关于产品没有变化的声明 |
/ |
4 |
原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的复印件、历次医疗器械注册变更文件复印件 |
/ |
5 |
注册证有效期内产品分析报告 |
(一)产品临床应用情况,用户投诉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
(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汇总分析评价报告,报告应对本产品上市后发生的可疑不良事件列表、说明在每一种情况下生产企业采取的处理和解决方案。对上述不良事件进行分析评价,阐明不良事件发生的原因并对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影响予以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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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所有国家和地区的产品市场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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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产品监督抽验情况(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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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如上市后发生了召回,应当说明召回原因、过程和处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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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原医疗器械注册证中载明要求继续完成工作的,应当提供相关总结报告,并附相应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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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产品检验报告 |
如医疗器械强制性标准已经修订,应提供产品能够达到新要求的产品检验报告。 |
7 |
符合性声明 |
(一)注册人声明本产品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和相关法规的要求;声明本产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提供符合标准的清单。 |
(二)所提交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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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其他资料 |
(一)原注册产品标准原件、产品技术要求、产品技术要求与原注册产品标准的对比说明。 |
(二)最小销售单元的标签设计样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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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说明书和标签,说明书更改情况对比说明。 |
八、代理人承担责任
境外申请人(生产企业)应当通过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指定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作为代理人,配合境外注册人开展相关工作。
代理人除办理医疗器械备注册宜外,还应当承担以下责任:
(一)与相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境外注册人的联络;
(二)向注册人人如实、准确传达相关的法规和技术要求;
(三)收集上市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信息并反馈境外注册人,同时向相应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四)协调医疗器械上市后的产品召回工作,并向相应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五)其他涉及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连带责任。
九、医疗器械注册证格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格式)
注册证编号:
注册人名称 |
|
注册人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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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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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名称 |
(进口医疗器械适用) |
代理人住所 |
(进口医疗器械适用) |
产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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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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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及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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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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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
产品技术要求 |
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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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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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批准日期:年 月 日
有效期至:年 月 日
(审批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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