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豚鼠
收起左侧

关于整顿蒲公英相关QQ群的通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4-3 10:37:37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呀,能让大家知道都有那些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4-3 10:44:39 | 显示全部楼层
圣剑之心 发表于 2013-4-2 20:44
目前有保健食品群和江浙沪蒲友会群在我这边 :
QQ群号:217050716
QQ群号:282251981

哪个是江浙沪蒲友群啊,我在上海的啊,上海蒲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3-4-3 10:47: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建议:在整合群时,应该发展地方群,只要地方群由相关版主掌控,在开展培训时充分利用地方群的资源宣传,可以考虑以地方群版主为主体协助参与本地区培训活动,

点评

很有意思  发表于 2013-4-3 15:4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3-4-3 10:55:24 | 显示全部楼层
airfly 发表于 2013-4-3 10:44
哪个是江浙沪蒲友群啊,我在上海的啊,上海蒲友

上海群号28225198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3 11:0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制药设备 发表于 2013-4-2 21:52
我这边有个蒲公英中药饮片群166387014,暂时还没公开  打算近期公开的

现在能加么?我是做中药饮片的

点评

可以加入 已经有部分蒲友在里面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4-3 11:5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4-3 11:5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毅. 发表于 2013-4-3 11:01
现在能加么?我是做中药饮片的

可以加入  已经有部分蒲友在里面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3-4-3 11:57: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应该管理一下。否则太多了,也顾不过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4-3 12:4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QQ上有个空群-普通的群没加人,还有空白区块需要群的可以联系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3-4-3 12:4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建了河北GMP群,群号127375799
河北GMP群+群号127375799+河北-QC-木木(235351925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3-4-3 13:4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蒲公英QQ整顿的做法,群确实太多了,发垃圾邮件的也多。
建议
1、各个地方加各地方群,地方群的作用支持《岁寒三友》的说法。
2、加蒲公英总群,总群里面都是蒲公英的组织者和各个老师专家只讨论与行业有关的话题,只加蒲公英注册会员,不加非会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3 14:0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现在一个群都没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4-3 14: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呜呜 我有一个   蒲公英发酵提取专业群+186531429+huhuhaha(论坛ID)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仙
发表于 2013-4-3 17:30: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事我举双手赞成!群多了累赘,山不在多,有仙则灵,水不在深,有龙就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4-3 17:36:31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地方群以多个省并在一起像华北群 华南群,广东群太安静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3-4-3 17:5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沁人绿茶 于 2013-4-3 17:52 编辑

蒲公英-东北制药群+294954705+沁人绿茶(UID: 21021)
金牌文件审核+230869110+沁人绿茶(UID: 2102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4-3 18: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03:}看看,加了不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3 18:55: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新人,这些群都想加入,可以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4 12:53:1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soso_e10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4-4 14:5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建立蒲公英论坛官方QQ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4-4 16: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个人感觉,一个论坛三个QQ群足够了。
分别为:蒲公英会员1群、蒲公英会员2群、蒲公英管理层专用群,这些群由论坛统一建立、统一管理,由几个在线时间长的版主分别负责,这样比较好。
QQ群在论坛公开的多了,对论坛长期发展只会弊大于利。
那些想自建QQ群的,如果想拉蒲友,可以私下站内信联系,不必公开了。
群要看怎么利用了,闲聊可以,但是一些技术层面的讨论还是发到论坛比较好。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2 收起 理由
豚鼠 + 2 赞一个!是这个意思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上传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4-3 22:23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