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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GSP认证的最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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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师
发表于 2013-4-18 15: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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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一)批发企业
  
一、管理职责:
  
1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企业自定设立,不作强制性要求。

2
、质量管理小组因负责企业日常质量管理工作,新
GSP
中还要求负
责录入质量管理基础数据,故需设立。
  
3
、质量验收组是企业物流管理环节之一,需设立。
  
4
、药品养护组(员)职能有变化,主要是对储存条件、储存环境进
行监测并管理。
  
5
、质量管理文件:对操作程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杜绝天下文章一
大抄现象,
要求结合计算机软件编写,
能让一个不熟悉的人员按操作
程序也能完成相应的工作(或操作)



  
二、人员与培训
  
1
、增加计算机信息管理员岗位,负责企业药品质量信息安全。

2
、不再设立计量员岗位。
  
3
、突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权责,建议企业设质量负责人,质量负
责人可兼职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
  
4
、执业药师注册机制已较完善,八小时外可兼职其他单位,但不得
从事零售卖药等相关工作。


  
三、设施设备管理
  
1
、所有仓库需
24
小时自动监测仓库温度,
365
天不间断,每个仓库
不小于
2
个探头,每增加
500
平方米需增设
2
个探头;

3
、因南北湿度差异较大,故取消了湿度管理的相关要求。

4
、冷库为
2-8
℃;阴凉库调整为
2-25
℃;常温库不变。
  
5
、批发企业不再允许分装或零货称取中药饮片,取消了分装室及零
货称取库(区)

  
6
、不再提

避光

,改称

遮光

,仓库窗户遮光可用窗帘、有色玻璃、
毛玻璃等,朝北窗可不用窗帘。
  
7

安全照明要求仓库无阴暗区,
有便于商品标识的识别的光线强度,
即灯光无死角。
  
8
、仓库整件货与拆零货分开储存。
  
9
、冷库温度除有自动监测设备外,还需有超过规定温度时有自动报
警设备,报警器需设在
24
小时值班室和养护室这二个地方。


  
四、进货管理
  
1
、取消了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概念,对进货的管理更严格,要求
所有经营药品不管从何渠道购入,都需索取产品合法资格证明文件,
并建立档案,需在计算机中(指企业在用的购销存软件或
GSP
管理
软件)
建立基础数据资料库
(该数据库可能需包括产品证明文件的电
子文档)

  
2

计算机须对供、
购货单位的许可证、
GSP
证书的有效期进行监控,
在近效期时自动报警,
超过有效期限的自动锁定,
该单位不能进行购
销操作(付款或退货可操作)

  
3
、供方销售人员进行审核,录入计算机,超过委托期限的能自动锁
定。


  
五、验收与检验
  
1
、为解决验收部门与采购部门脱节的问题,新要求是验收部门只负
责验收采购部门采购的药品。验收部门凭采购部门的指令进行验收。

2
、验收部门应先确认是否采购部门采购的,如不是通知采购部门处
理。
  
3
、验收抽样:
  



GSP
增了一个附录;



还需进行开箱检查验收、抽样;



对药品内在质量已不作验收要求;
  


对外观质量验收要求更高,需进行比对,如与仓库所储的前批该
药外观进行比对或与样品室的样品进行比对等。
  
4
、入库程序:制作

入库凭证
”→


入库凭证

核对药品

进行质量
验收

制作验收记录,
填写验收结论及签字

入库交接

验收数据管
理。


  
六、储存与养护

1
、销货退回:
  


购销双方同是批发企业或批发与生产企业间的退货:是本企业销
售的退回按销货退回程序处理,非本企业销售的退回按购进程序处
理。
  


购销双方为批发与零售企业间的退货:不允许非本企业销售的药
品退回,如退回的话按非法渠道购入查处。
  
以上主要针对现时企业间,
为解决拖欠货款时出现的以货抵款现象的
解决方法。
  
2
、药品有效期管理:零售企业近效期一个月不得销售,批发企业为
三个月(县级为一个月)
。计算机能对近效期药品自动报警,过期时
锁定不得销售。
  
3
、色标管理:对色标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计算机应设虚拟色标
管理系统,
意思就是计算机能对药品的质量状态进行有效管理,
如对
不合格、
有疑问的药品进行锁定,
不得销售,
只能经相关人员
(养护、
质管等)按相应程序处理。
  
4
、药品分类存放:因

易串味

属厂方包装问题,故不在提出。零售
药店需明确区分药品区与非药品区。


  
七、出库与运输
  
1
、药品运输必须用箱式货车。
  
2
、对物流提出更高要求,需与运输方签订保质协议,确保运输途中
药品质量安全。
  
3
、企业收货时需记录运输车辆是否符合货物运输要求,如对有温度
要求的药品运输,有保温或冷藏措施等。


  
八、药品销售
  
1
、计算机能对购货单位的经营范围进行管理,按购方经营范围进行
销售,能自动锁定,防止超范围销售。
  
2
、拆零药品是指

内容拆零

,即包装上未注明药品的名称、规格、
用法、用量、有效期五项内容的属拆零药品。
  
3
、因所有处方药需按处方调配,不受包装装量的影响,故零售企业
还需设立拆零药品专柜。


  
新版
GSP
对计算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包含了权限,虚拟色标(计
算机控制药品质量状态)

有效期控制,
许可证、
GSP
证书效期控制,
经营范围控制,
供方销售员委托期限控制、
药品基础数据库控制方面
内容等。


  
(二)零售企业
  
1
、设处方药调剂师。
  
2

500ml
酒精属危险品,不得陈列,小规格的可陈列。

3
、包装上注明避光的,不得去掉小包装陈列
  
4
、不主张零售企业设立仓库,如设立仓库的,需按批发企业仓库管
理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5
、不鼓励零售企业向生产企业采购药品,如购入的需按批发企业的
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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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4-18 15:30: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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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3-4-18 15:32: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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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4-18 16:42:0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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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4-18 16:4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收藏,去药店工作可以用上。驻店执业药师报酬5000~8000,吸引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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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8 16:53:3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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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8 18: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下,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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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4-20 16:26:0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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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5-5 20:21:13

RE: 新版GSP认证的最新要求

写的不错、希望多发表点新版GSP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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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道具

发表于 2013-5-9 08:5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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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3-5-12 00:5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喽!{:soso_e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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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5-12 07:07:0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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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7 11:24: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要求是以什么形式发布的啊?算是检查的要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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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8 14:4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全支持你,大家都会顶你













韩国演艺圈潜规则种子
http://cpa.vifang.org/mkur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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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9 14:27:20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有鉴借价值!希望快点出细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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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6-1 11:06:1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的分享!按照相关要求准备认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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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6-4 16: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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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1 07:44:50 | 显示全部楼层
资料真好!只是要重新排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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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1 08: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看君一贴,胜过工作10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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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0 16:50:43 | 显示全部楼层
coffeewoman 发表于 2013-4-18 16:47
收藏,去药店工作可以用上。驻店执业药师报酬5000~8000,吸引人啊

从制转卖,我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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