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车间操作等生产人员每年必须按计划进行岗位操作及GMP知识培训。 2、公司内部的培训机构:人力资源部门是公司的培训主管机构,其职责与任务是:
2.1、拟定教育培训政策,报总经理审定。
2.2、具体负责公司整体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并负责全公司的共同性培训课程的组织与实施。
2.3、负责全公司年度、月度培训课程的拟定与呈报。
2.4、公司培训制度的制订与修订。
2.5、公司岗位培训实施成果的评估及改善对策的呈报。
2.6、共同性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2.7、部门申报的培训计划的审议,对各部门负责的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咨询和要求。
2.8、培训实施情况的督导、追踪与考核。
2.9、外部培训师的聘请。
2.10、派外培训人员的安排与管理。
2.11、员工职业生涯规划中有关学习与培训方面的指导与帮助。
2.12、各部门培训的考核、培训效果的评估。
2.13、教育培训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2.14各部门的责任:
2.14.1、负责制定本部门内部培训计划,组织本部门员工的教育培训。
2.14.2、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申报培训需求,确立培训目标。
2.14.3、协助人力资源部门进行专业教材的编写与修订。
2.14.4、组织好本部门员工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类培训。
3、培训内容:
3.1、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3.2、员工守则、公司企业文化、职业道德、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岗位描述、岗位工作流程和程序等;
3.3、各相应岗位的GMP管理文件及操作规程;
3.4、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微生物学基础知识及洁净作业方面知识。
4、培训计划:
4.1、教育培训计划是公司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力资源部门要及时制订教育培训计划,以使教育培训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实施。
4.2、公司培训计划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批,部门培训计划如涉及大额培训费用或占用大量时间,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批;一般的部门培训计划,由部门提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批并指导进行;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列入公司计划审批体系,具体审批时间以计划会议为准;临时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门当天予以批复。
5、上岗前培训:
5.1、上岗前培训是针对新进人员和重新就业人员进行的培训。新进人员和重新就业人员均需进行为期一周至三个月的上岗前培训。上岗前培训主要是使员工熟悉公司的企业文化、规章制度、产品、部门情况及本职岗位要求,使员工尽快融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