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5813|回复: 42
收起左侧

[其他] 【转载】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力

[复制链接]
药生
发表于 2013-5-21 10: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转载】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力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200147-273301.html
引语:近来论坛又是风雨纷纭,仅转载一篇文章,让大家各自思考其中的道理。
人不能停留在过去的时代里,思想也不能束缚在过去的愚昧里。每个人都希望得到尊重与理解,每个人都希望得到公正与公平。。。
可我们还是在重复昨天的旧路。。。
++++++++++++++++++++++++++++++++++++++++++++++++++++++++++++++++++++++++++++++++++++++I disapprove of what you say, but I will defend to the death your right to say it.
             ——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力!
有人说这话是伏尔泰的名言,但又有人说这话最早不是他说的,而是英国作家伊夫林·比阿特丽斯·霍尔(Evelyn Beatrice Hall,1868—1919)在其撰写的《伏尔泰的朋友们》(THE FRIENDS OF VOLTAIRE)一书第199页中提到的,我上网搜索了一下,发现维基百科支持后者的观点,那我就当是伊夫林·比阿特丽斯·霍尔说的吧,名字真长。
科学网的李亚辉明显不同意这个观点,于是他写了一篇《俺说话的权力,凭什么要你捍卫?》,我看了一下他这篇文章,没有全看懂,但大致明白一些,所以我就我的理解发表一下评论:
“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力!”这话的意思本身不是指我有比你更高的特权居高临下来保护你,而是传递了一个理念,这个理念需要从下面这个例子来说明:

假设你在发表言论,有另外一个人想剥夺你的话语权,那么这时候你可以奋起反抗与之斗争。你这边是一个人,他那边也是一个人,你们两个人单挑,力量对比大致是1:1,势均力敌,你即使不能打赢也未必会吃亏;可是假如对面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人呢?也许你力量大,能敌得过两个人;可是假如对面是十个人呢?你说你练过武术,可以一个打十个,好的没问题;可是假如对面是一百人呢?你说你是猛张飞,对付一百个也绰绰有余,行,可以;可是假如对面是一千人呢?你又说了,你是南北朝刘裕那样的人物,以一敌千毫不费力,好的,算你狠;可是假如对面是一万,十万,乃至一百万人呢?请问这时候,你到底是克赛,高达,奥特曼还是变形金刚?
在面对成千上万的人,面对远大于你个人的力量时,你如何保证自己的话语权?
当有那么多人要剥夺你的话语权时,有别人要帮你,你却说:“我说话的权力,凭什么要你捍卫?你不比我有权,我说话的权力是天生的,是自然的自在。你说这话无非是想证明你读过书,俺是乡下人,乡下人说话的权力,不需要城里人捍卫,你也捍卫不了,说的都是废话。你要是比我有权,俺更不需要你捍卫,俺首先反对的就是你有权去捍卫别人的权力,充当守护神的角色。”
你不觉得很荒唐吗?
想想文革的时候,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因为说了不中听的话就被批斗被整被弄死,不就是因为他们个人的力量有限吗?一个人被一万人斗,他就是再牛,也根本无法捍卫自己的权力。而如果反过来,被斗的有一万人,想斗人的只有一个,他能斗得过来吗?
所以你忽略了一个最基本的问题:个人的力量永远都是有限的。
在捍卫一个人权益的时候,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所以当别人要侵犯你话语权的时候,必须要有人帮助你以确保你有足够的力量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个力量从哪里来?仅仅依靠你的兄弟、朋友够吗?有时候够,有时候不够,这要看对面有多少人,对吧?
这时候你说,如果不够,那我就找力量更大的后台,比如社团,比如政府,比如党。可是我要反问一句:假如要侵犯你话语权的恰恰正是社团,正是政府,正是党呢?你又该怎么办?
问题最终会归结于,你能否找到一个真正强大的后台,拥有绝对无限的不取决于具体的个人,社团,政府,甚至政党的力量,可以保证你不受侵犯?
这个力量存在吗?答案是肯定的,这个力量的确存在,而且它的涵义就在下面这句话里:“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力!”
这句话所要表达的,并不是一个人想主动帮助你,想替你说话的主观意愿,而是一个公约,一个信念,或者升华一步,一个制度。
每一个明白天赋人权,同时又能看到个人力量渺小的人,在同意这句话观点的同时都会出于正直而善良的品德去主动维护别人的正当利益,即使这个人和自己毫无关系,因为他维护的并不是一个具体的人,而是一个规则,一个信念。同时,当他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其他拥有相同信念遵守相同规则的人也会来帮助他,同样不是因为别人跟他有什么关系,而是因为这是要遵守的规则。
这个理念与具体的人无关,具体的事无关,因而它能够保证公平。但它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它能够得到一个国家或者一个民族多数人的理解,赞同和支持,真的能够成为一个普适性的公约和制度。
遗憾的是,一直到2009年的今天,我们这个国家的大多数人尚处于对那种专制权力的崇拜当中,处于那种“因为我比你兄弟多,所以只要你骂我,就可以随便弄死你”的黑暗时期。
这也是为什么时至今日,西方仍有不少人把中国人成为野蛮人的原因之一。
但无论如何,你都不能狭隘的说那句话是错的,因为在那句话里反映出的,是人与低等动物的不同,亦即,人对文明的肯定和向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3-5-21 10: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语:近来论坛又是风雨纷纭,仅转载一篇文章,让大家各自思考其中的道理。
人不能停留在过去的时代里,思想也不能束缚在过去的愚昧里。每个人都希望得到尊重与理解,每个人都希望得到公正与公平。。。
可我们还是在重复昨天的旧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5-21 10:38:1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你想说什么?你想告诉我们“2009年前没有话语权吗”?还是有什么新的“思想”?,那你说我们现在是改革呢还是革命啊?

点评

往后看  发表于 2013-5-21 10:4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5-21 10:41:45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好,解放思想,尊重他人

点评

往后看  发表于 2013-5-21 10:4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3-5-21 10:41:59 | 显示全部楼层
olddai 发表于 2013-5-21 10:38
请问,你想说什么?你想告诉我们“2009年前没有话语权吗”?还是有什么新的“思想”?,那你说我们现在是改 ...

自己思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3-5-21 10:42: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力!”
这句话所要表达的,并不是一个人想主动帮助你,想替你说话的主观意愿,而是一个公约,一个信念,或者升华一步,一个制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3-5-21 10:4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一个明白天赋人权,同时又能看到个人力量渺小的人,在同意这句话观点的同时都会出于正直而善良的品德去主动维护别人的正当利益,即使这个人和自己毫无关系,因为他维护的并不是一个具体的人,而是一个规则,一个信念。同时,当他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其他拥有相同信念遵守相同规则的人也会来帮助他,同样不是因为别人跟他有什么关系,而是因为这是要遵守的规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3-5-21 10:44:11 | 显示全部楼层
wang82888 发表于 2013-5-21 10:41
说的好,解放思想,尊重他人

有个明白人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5-21 10: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尊重是相互的,在你看别人不爽的时候,也有人看你不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5-21 10:5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嘘!!!
小心被跨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5-21 11: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无为,你终于说出P民心中想说的话了。强顶!!!{:soso_e17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5-21 11:29:52 | 显示全部楼层
该骂就骂,骂得痛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5-21 11:34:28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怎么了?QA那件是还没完没了了,上次我让药仙文馊馊的给弄一顿,不是也过去了吗!大家还是静下心来,研究制药吧!有哪位老师研究过溶媒结晶体的可以联系我吗?不胜感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5-21 11:35:19 | 显示全部楼层
溶媒结晶体粉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3-5-21 11:3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湖南卫士 发表于 2013-5-21 11:29
该骂就骂,骂得痛快!

我也是这样想的

点评

叫兽,自己可以给自己加高亮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5-21 11:5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3-5-21 11:40:04 | 显示全部楼层
lvjiancheng 发表于 2013-5-21 10:57
嘘!!!
小心被跨省!

你来啊,欢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3-5-21 11:40:31 | 显示全部楼层
ssafe 发表于 2013-5-21 11:20
无为,你终于说出P民心中想说的话了。强顶!!!

呵呵,都是草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3-5-21 11:4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湖南卫士 发表于 2013-5-21 11:29
该骂就骂,骂得痛快!

若果骂可以解决问题,还要警察干什么?

点评

警CHA本来就是多余的。要他何用?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5-21 11:54
警CHA本来就是多余的。要他何用?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5-21 11:5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5-21 11:54:42 | 显示全部楼层
无为 发表于 2013-5-21 11:41
若果骂可以解决问题,还要警察干什么?

警CHA本来就是多余的。要他何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5-21 11:54:43 | 显示全部楼层
无为 发表于 2013-5-21 11:41
若果骂可以解决问题,还要警察干什么?

警CHA本来就是多余的。要他何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2-7 19:39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