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709|回复: 7
收起左侧

[临床医学知识] 输液的危害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3-6-4 16:5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据 中国安全注射联盟统计,我国每年因不安全注射导致死亡的人数在39万以上。当前有的村卫生所或医院为了骗钱,“凡病皆吊瓶”的现象非常严重。哪怕是牙痛、 伤风感冒等小病,也要挂“吊瓶”。专家调查发现,95%以上的人不知道滥用输液及不安全注射的危害。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70%以上的输液为不必要的输 液。触目惊心的滥用输液已给人类带来重大灾难。我国已成了重灾区。
  国内外医学专家呼吁:“医生在选择用药时,要遵循可以口服的不注射,可肌肉 注射不静脉注射的原则”。如医生违背这一原则,滥用输液,会给病人造成不良后果,甚至危及生命。这是因为强行将药物和水往血液中灌输,要比口服药有更大的 风险。临床发现“吊瓶”中加入的药物越多,其毒副作用就越大,而且微粒剧增。“吊瓶”中如合用七种药物,其毒副作用就会增加50%以上。有些药物配合不 当,进入血管可发生化学反应性沉淀。例如氨苄青霉素与去甲肾上腺素联用,可呈现棕色沉淀。有的医生常大量为病人输注维生素C。其实连续大量输注维生素C, 可使病人出现中毒反应。
  滥打“吊瓶”的输液反应也很严重。某科研单位统计:6个医疗单位,一年之中就有326例输液反应,其中死亡7例。输液反应轻者头痛、低烧、药疹、心慌,重者高烧、寒颤、关节酸痛、烦躁、抽搐、休克甚至死亡,滥打“吊瓶”还可造成人体水、电解质平衡紊乱。
  任何质量好的注射剂都达不到理想的“零微粒”标准。 北京某医院在对“吊瓶”检查中发现,在1毫升20%甘露醇药液中,可查出粒径4~30微米的微粒598个。在1毫升50%葡萄糖加入青霉素的药液中可检出 粒径2~16微米的微粒542个。一毫升药液中含有这么多微粒,那500毫升药液中就会有20万个微粒。由于人体最小的毛细血管的直径只有4~7微米,如 果经常打“吊瓶”,药液中超过4微米的微粒就会蓄积在心、肺、肝、肾、肌肉、皮肤等毛细血管中,长此下去,就会直接造成微血管血栓、出血及静脉压增高、肺 动脉高压、肺纤维化并致癌。微粒堵积还会引起局部供血不足、组织缺血、缺氧、水肿和炎症、过敏等。随输液进入人体中的大量微粒被巨噬细胞吞噬后,可使巨噬 细胞增大,形成肉芽肿。有一学者对一个一生输过40升“吊瓶”的尸体进行解剖,发现该尸体仅肺部就有500多个肉芽肿及大量微血管塞堵。由于输液对血管也 是一种刺激,长期输液常会导致静脉发炎,出现红肿疼痛、局部体温升高,甚至硬化等。
  静脉输液和口服药物的最终效果是完全一致的。如果病人胃肠 功能正常,是万万不可滥用静脉输液的。滥用静脉输液一则多花钱,二则可使你的身体受到伤害,严重的甚至断送性命。那么,什么情况才能静脉输液给药呢?专家 认为只有3种情况:吞咽困难;严重吸收障碍(如呕吐、严重腹泻等);病情危重,发展迅速,药物在组织中宜达到高浓度才能紧急处理的情况。
   许多年来医学界一直延用老一辈专家提出的“能口服就不肌注,能肌注就不静滴”的用药原则,虽然随着社会的发展,药品不再短缺,人们为了追求高效率、快节奏的生活,强调一步到位,动辄就进行输液治疗,已经带来了许多严重的不良后果,以至于国外同行把我们社区诊所的医生称之为“水大夫”!
输液治疗尽管作用强、见效快,但它的危害和不良反应也很突出,不当的输液治疗将对患者的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危害(一)据统计用电镜观察每瓶输入人体的液体里有大约30万个直径在10--30Å玻璃碎屑及橡胶微粒,而人体毛细血管直径只有10Å,所以这些看不见的微粒将沉积在肺脏导致肺功能下降,现代人肺功能下降、肺活量降低与此不无关系!
危害(二)输液过多过快将引起急性心衰,长期输液将加重心脏和肾脏负担,对健康带来严重不良影响.
危害(三)输液过多往往伴随着抗生素的大量滥用,导致人体菌群失调,抗病能力下降,免疫力降低以及细菌抗药性的增加.这些都将对我们的身体产生严重的恶果!
危害(四)如果消毒不严、操作不规范,因液体污染引起过敏反应、输液反应等,为此每年全国都有不少人付出生命!
对策:
一、去正规的医院或诊所看正规的医生,根据病情用药而不是为了其它去输液!
二、医护人员规范操作,避免污染和减少微粒的产生,同时使用合乎要求的液体、输液器、注射器,尽可能过滤掉微粒。减少和避免输液的不良反应发生。
      输液打吊瓶,因其见效快、疗程短而深受青睐,但是现在,很多人无论什么病,也不管病情如何,纷纷要求输液。  特别是换季之时,感冒发烧的患者大幅增加,各大医院输液室人满为患,而实际上,大部分患者是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烧,其实根本用不着输液,吃些药,多休息 休息就会好。
输液本是为了治病,但是不根据病情就频繁地挂上吊瓶,不但可能对病情不利,反而可能对身体造成更多损害。
与口服药物相比,输液的过敏反应几率更高,更易产生耐药性。 无论小感冒还是其他什么病,人们总以为输液打吊瓶最保险又省事,但却有可能成为一种“输液病”。
据北大第一医院血液内科的许医生介绍,“输液病”就是有些人得了一些感冒等小的疾病时,喜欢采用输液的方式治疗,导致以后再得同样的病如果不输液就不太容易治愈。
因 为输液的相对药量更大一些,而且不经过胃肠道吸收直接进入血液,效果可能更明显。但是一般人得了感冒等病去医院输液,一天一般只输一次,这样就会造成本来 应一天分三次或四次输入的药量一次性输入了体内,输完后血药浓度要达到一个高峰,但过一段时间浓度就会降低,这样就造成血药浓度不稳定,以后就可能诱发细 菌产生耐药性。

还有就是过敏反应。相对而言, 口服药要经过肠道吸收,将身体不需要的或对身体有害的物质过滤掉,之后才进入肝脏代谢,经过这样一个过程之后就会降低血药浓度,进而降低过敏反应发生的几 率。而输液时药物直接进入血液,发生过敏反应的几率相对就大,而且快,甚至有些过敏反应是致命的。

输液药品微粒过大,长期积累,易造成肺部堵塞,影响肺脏功能。
相对于口服药而言,频繁地输液可能还会对身体的一些器官造成影响。任何液体药品在生产过程中都会产生或多或少的不溶性微粒,国家在这方面也有相应的标准。
据北京妇产医院妇幼保健院副院长丁辉介绍,国家《药典》中规定的液体药品中含有的不容性微粒直径不能超过10毫微米。但是有调查却发现,市场上销售的很多输液药品含有的不容性微粒直径都超过了这一规定,有的甚至达到50毫微米以上。
人 体最窄处的毛细血管是不超过10毫微米的,因此一旦输液药品微粒过大,就会在血管内造成堵塞。wu警总医院病理科主任纪小龙指出,药品进入血液后,全身所 有的静脉血都要回流到一个屏障器官,即肺脏,它能起到过滤器的作用,所以只要是直径大于毛细血管最窄处的颗粒都会被肺过滤出来,只能停留在肺里。
这 些颗粒无法通过代谢排出体外,这样就会造成肺部堵塞,肺部血管本来都是通畅的,这些颗粒积聚在肺部就使得氧气交换不够,人体呼吸困难。颗粒堵在血管里无法 被清除出去,这时身体自动地采取第二个处理办法,就是将这些颗粒包起来,形成一个更大的团块。输液时如果经常输不合格的药品,肺里就会积聚很多这样的团 块。
丁辉认为,我们平时输的液体一般是每瓶250毫升或500毫升,如果按每瓶500毫升计算的话,只要我们所输的药品达到80瓶,就会在我们的体内留下5000多个那样的团块,致使肺形成纤维化,呼吸能力就会下降,同时可能影响全身的氧的供应。
定期输液预防心脑血管病效果值得怀疑 现在,一些中老年人定期到医院输点活血化淤、扩张血管的药物,以预防血栓、冠心病或栓塞发生。但是这样做有多大的作用呢?
北医一院心内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大夫认为,这样做没有科学依据,虽然静脉输液会比口服药起效快,但停止输液后没有口服药维持的时间长。而且心脑血管病的致病因素很多,特别是和人的生活饮食习惯关系很密切,单纯地依靠输液并不能解决多大的问题。
北京军区总医院血液科的谭大夫也认为,如果医生没要求,心脑血管病人就没有必要在这些疾病的易发期定期到医院输液,我们不提倡使用定期输液的方式进行预防,服用口服药会更好些,而且比输液要安全。>>>>治疗感冒要慎用输液方式
■医生建议 尽量避免用药,能口服的就不打针,能打针的就不输液,尽量采用中药治疗。
很多人不是死于疾病 ,而是死于无知。所以呼吁大家一定要转变思想,加强预防保健意识,防病与未然,不要做无知的牺牲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3-6-4 17:37:0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点评

不客气 共同学习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6-4 17:4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3-6-4 17:43:26 | 显示全部楼层
syhorchid 发表于 2013-6-4 17:37
谢谢分享

不客气 共同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3-6-4 18:55:48 | 显示全部楼层
医德呀                    

点评

医者仁心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6-5 07:5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3-6-4 18:55: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3-6-5 07:51:04 | 显示全部楼层
lunmulunmu 发表于 2013-6-4 18:55
医德呀

医者仁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6-5 08: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失德,照成行业无德。

点评

赞同楼主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6-5 08:1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3-6-5 08: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乔峰 发表于 2013-6-5 08:12
社会失德,照成行业无德。

赞同楼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2-8 00:06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