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5361|回复: 50
收起左侧

请教2010版GMP文件系统可否沿用老文件版号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3-6-9 09: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请教2010版GMP文件系统可否沿用老文件版号和编号?如不能延用,应如何进行编制以确保文件的可追溯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6-9 09: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教2010版GMP文件系统可否沿用老文件版号和编号?如不能延用,应如何进行编制以确保文件的可追溯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6-9 09: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3-6-9 09:24: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修改的文件可以,编号可保留,建议集体修改版号,表明审核过文件,文件符合要求,整体升级

点评

这样最好  发表于 2014-10-15 15:56
同意您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8-6 08:5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6-9 09:24:48 | 显示全部楼层
按新版GMP要求,文件应该有变更历史一项,文件编制根据自己公司制定的文件编制管理规程制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6-9 09:2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把需要修订的文件升级,做好变更记录,是可以追溯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6-9 09:2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不改动文件编号规则,原文件不修改,可以沿用;如果文件修改,按文件修改制定执行;如果文件编号规则变化,则全部进行重新编号。弄个对应表就行了。

点评

人才  发表于 2013-6-18 16:4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3-6-9 09:27:30 | 显示全部楼层
编号可以,但版号要升级,比如原版号是00,那新版号应为01,版号是按修订次数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6-9 09:2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的{:soso_e12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6-9 09:35:1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您想更换版本号,重新换版,需要将之前的文件作废处理,可以放在产品质量档案里,做好文件目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6-9 09:45:5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6-9 10: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6-9 13: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6-9 13:2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上边说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6-12 11:54:12 | 显示全部楼层
升级版本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6-13 09: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公司重新搞了套新的编号,旧的能用就用或者参考它的内容改成新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6-13 13:34:18 | 显示全部楼层
文件升级,版本号改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6-14 09: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因为文件的顺序都重新调整了。有的文件删除了,有的文件合并了。版本全部搞成00版了,可行否?怎么做文件变更?

点评

最好是文件编号形式也一同改变,这样就不会出现与老文件编号重复的现象。  发表于 2013-12-31 08:07
未尝不可。但要保留文件的修订变更历史。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6-16 08:0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6-14 23:2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  蓝剑  说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6-15 10:4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版本号整体升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4-27 10:19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