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豚鼠
收起左侧

[竞拍] 论坛竞拍第五期(02.24~02.29)----青花瓷水笔(已经结束)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2-2-27 09: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1888了,很吉利的数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2-27 09:50: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过来签个到,这次就不跟大家抢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2-27 10: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哎,怎么他们金钱来的那么容易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27 12:54:2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                 {:soso_e10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2-27 13: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嘿嘿,一不小心就排到前面去了,高处不胜寒啊,一览众山小啊,谁敢把我拉下马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2-27 13: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41:}还有两天才结束啊,哎,我没钱钱继续拼下去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2-27 13: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给我降级,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2-27 15:5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总共都没这么多钱!{:soso_e127:}这些家伙各个都这么富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2-2-27 16:0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钱不参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27 17: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过来围观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2-27 17:3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加油!突破200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2-27 18: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好的东东,起码得卖个好价钱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2-2-27 19:3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过来围观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2-27 20:44:35 | 显示全部楼层
交易要纳税的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2-28 09:5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围观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2-28 12:3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是想太高价格,我可不想拿,后面的怎么没人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2-28 12:3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圣剑之心 发表于 2012-2-22 23:09
看看吧!
支持一下!

我只是想太高价格,我可不想拿,后面的怎么没人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28 12:4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围观的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28 12:45:0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出不了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2-28 12:46:06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支持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2-3 03:43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