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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处理公告:关于对andyougodme进行禁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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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4-5-1 07:47: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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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蒲公英 于 2014-5-1 07:49 编辑

各位蒲友:
    昨日,蒲公英论坛出现一注册ID:andyougodme,与本论坛资深会员andyouandme雷同,从ID到用户头像到签名高度相似。
    根据蒲公英论坛版规
    蒲公英制药论坛总版规(2014年04月版)
    https://www.ouryao.com/forum.php? ... =135764&fromuid=541

    与本论坛原andyouandmeID容易造成混淆和异议,因此,处于对本论坛会员的保护,特此决定:
    1、对新注册IDandyougodme实施禁言
    2、删除其所有在蒲公英论坛所发帖子以及留言

    对此,给@andyouandme  带来的不便表示道歉,也请各位蒲友监督,举报。

    证据截图如下:
    andyougodme.jpg zhuti.jpg

在此,顺祝各位蒲友五一节快乐~常回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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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5-1 07:52:56 | 显示全部楼层
版规面前,人人平等。祝朋友们五一国际劳动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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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5-1 08: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规定应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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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5-1 08:2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soso_e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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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5-1 08:34:3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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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5-1 08:38:29 | 显示全部楼层
五一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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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4-5-1 09:44: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火眼金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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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5-1 09:46: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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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4-5-1 09:46:59 | 显示全部楼层
咋一看还真以为是@andyouand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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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吓一跳!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5-1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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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5-1 09:4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避讳制度起源于周代,到秦代时,随着专制中央集权的建立,避讳的办法才初步确立。秦始皇名政,于是下令全国改正月为端月;秦始皇的父亲名楚,楚这个字就被改称为荆。汉代律法规定,臣民上书言事若触犯帝王名讳属犯罪。到了晋代,避讳制度日臻严密,在许多方面都有严格规定,如“授官与本名同宜改”、“山川与庙讳同应改”等等。甚至皇后的名字也在避讳之列,简文帝郑太后名阿春,当时凡有春字的地名都以阳字代替,如富春改为富阳,宜春改为宜阳。晋代人还特别重视家讳,别人言谈中若涉及自己父亲、祖父的名字就得赶快哭泣,对表对父、祖之孝心。《世说新语》中就记载,东晋桓温之子桓玄一日设宴待客,有位宾客嫌酒太凉,要侍者“温一温”,桓玄一听此“温”字,马上痛哭流涕,一直哭到不能出声。由于在言谈中容易触犯别人的家讳,很多人都很重视谱学研究,以免言语不慎触怒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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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4-5-1 09:50: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应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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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5-1 09:54:26 |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可以有不良企图,但是不能因为名字相似就……。建议通过技术手段控制,如果ID相似度很高,可以不通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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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ID注册技术尚未达到,这个不是简单ID问题,还有头像,签名高度相似,明显有意而为,违法规定,我也是依照版规处理,当然版规有很多不尽不全之处,大家多提意见,以便不断完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5-1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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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5-1 09:58:30 | 显示全部楼层
五一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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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楼主| 发表于 2014-5-1 10:02:39 | 显示全部楼层
tooseven 发表于 2014-5-1 09:54
坛友可以有不良企图,但是不能因为名字相似就……。建议通过技术手段控制,如果ID相似度很高,可以不通过注 ...

目前ID注册技术尚未达到,这个不是简单ID问题,还有头像,签名高度相似,明显有意而为,违法规定,我也是依照版规处理,当然版规有很多不尽不全之处,大家多提意见,以便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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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这样。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5-1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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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5-1 10: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超版按版规裁决。
不然以后本坛早晚会出现“蒲母英”的
版主应该能看到ip地址的,要把“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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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蒲母英! 不知道母的漂不漂亮…… 那个啥,不知道会不会有人仿我呢? 中秋夏夜云?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5-1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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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5-1 10: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krishna 于 2014-5-1 10:24 编辑

我认为应该为蒲公英喝彩。我们来了,走了,每天翻看的文章、留言那么多,谁注意到了这个。他的发现正是彰显了他的态度和责任。我们应该致敬。为你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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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5-1 10:25:3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处理决定,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祝五一国际劳动节还坚持在论坛的蒲友节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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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 10:46:34 | 显示全部楼层
祝朋友们五一国际劳动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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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4-5-1 10:5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公布常用ID以严重警告,不然治标不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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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5-1 10:55:05 | 显示全部楼层
静夜思雨 发表于 2014-5-1 09:46
咋一看还真以为是@andyouandme

我也吓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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