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3315|回复: 20
收起左侧

[其他] 好的兼职或者副业可以推荐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7-13 18:38: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沁人绿茶 于 2015-7-13 20:10 编辑

各位大侠,求解救,本人在西安,曾在大公司做过原料药厂发酵工艺员,也在质量部呆过,做过理化组组长,参与FDA及GMP认证,还有经历过部门的组建及sop的制定,也在发酵研发呆过,做过菌种的筛选及小试中试实验,奈何生活压力太大,有没有什么好的兼职或者副业可以推荐,求解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7-15 09:3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扒手
西安这方面的人才不少

点评

不可说不可说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7-20 08:5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5-7-13 19:04: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去天桥举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7-13 19:29: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下班后踩三轮不错,还可锻炼身体。西安风景不错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7-13 19:51:29 | 显示全部楼层
乞讨,月入十万不是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5-7-13 19:5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淘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7-13 20:04:11 | 显示全部楼层
求靠谱的,不要发些站着不怕腰闪了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7-13 20:3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朋友帮我代销新疆特产,可以考虑或了解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7-13 20: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曾在大公司做过……”也就是说现在已经没做了?
找“兼职或者副业……”也没有失业啊?
“做过”、“呆过”而已,这行业的兼职没那么低要求吧?
那现在的正职是什么呢?若真的那么“残酷”需要“解救”,那么辞职再换个正职不更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7-13 21: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想找啊。楼主找到了告诉我一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7-13 21:54:36 | 显示全部楼层
兼职也要有门道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7-13 22: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兼职也不容易找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13 22:28:0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7-14 07:45: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检所dzp 发表于 2015-7-13 20:38
有朋友帮我代销新疆特产,可以考虑或了解下。。

能不能先发一部分试吃啊

点评

呵呵 可以,正宗的新疆和田枣,一口忘不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7-14 18:3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7-14 08:48:44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贴膜
麻辣烫串小车
面包车后门一开, 能想到的你尽可能的卖

想窝家里
做威客哦~~~(不知道现在还有没)
英语好可以做翻译哦

家里有间空屋子就简单了, Airbnb走起~

要会开车, 参与Uber吧

世界大得很, 加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7-14 09: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加入 沙县小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14 09:37:55 | 显示全部楼层
Sword 发表于 2015-7-13 19:51
乞讨,月入十万不是梦

我觉得这个不是梦,可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7-14 18:36:33 | 显示全部楼层
LR556517 发表于 2015-7-14 07:45
能不能先发一部分试吃啊

呵呵 可以,正宗的新疆和田枣,一口忘不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7-14 21:49:55 | 显示全部楼层
考执业药师,挂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7-15 09: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试试给个别公司咨询验证方面的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9-20 19:59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