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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典讨论] 给药典委提建议——强烈建议取消方法验证的可接受标准(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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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6-12-29 15: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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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hongwei2000 于 2016-12-29 15:13 编辑

2015版药典发布,大家发现一个新的内容,即在检验方法验证指南中,增加了限度项,这看似解决了很多人制定限度“没有依据”的问题,但恰恰带来了更大的问题,即方法千差万别,验证标准与样品、取样、制备、检测等各个环节都息息相关,如果药典的限度作为检测的可接受标准尚可接受,而作为检验方法则明显欠考虑,忽略了检验方法的多样性和不确定性。有了这个限度,不仅误导了企业,造成验收无法通过,进而可能会进行造假;也误导了部分GMP检查员,死抠这个限度。
因此,强烈建议修订药典时,取消相应的可接受限度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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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6-12-29 15: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了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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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了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2-29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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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9 15: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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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了也不算,何况我什么也没有说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2-29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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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6-12-29 15: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说了也不算,何况我什么也没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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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们国家还没有到“言者有罪”的境地 有问题可以提而不是打压 没问题的也没有必要唱高调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2-29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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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9 15: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zysx01234 发表于 2016-12-29 15:15
我说了也不算,何况我什么也没有说

我想我们国家还没有到“言者有罪”的境地
有问题可以提而不是打压
没问题的也没有必要唱高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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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知道 猫眼 ? 豆瓣酱 的 故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2-29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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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6-12-29 16:06: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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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6-12-29 16: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山顶洞人 于 2016-12-29 16:23 编辑

今日不改变,以后又会出现今日抱怨昨日之景!而那些人很可能就是今日某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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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2-29 16:25:26 | 显示全部楼层
很难面面俱到,又总想面面俱到,希望有关部门和人员重视类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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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6-12-29 16:37: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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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6-12-29 16:37:23 | 显示全部楼层
hongwei2000 发表于 2016-12-29 15:17
我想我们国家还没有到“言者有罪”的境地
有问题可以提而不是打压
没问题的也没有必要唱高调

你不知道 猫眼 ? 豆瓣酱 的 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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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2-29 16:3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是一位教授的博士生用脑袋想出来的,听说已有专家提出修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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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做合成的吧 只见过普通原料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2-29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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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9 17: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jasonzhang6688 发表于 2016-12-29 16:39
听说是一位教授的博士生用脑袋想出来的,听说已有专家提出修改了。

都是做合成的吧
只见过普通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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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2-30 08: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但是建议在限度项的后面加上对应方法,这样不会一刀切。至于都是做合成的,有点赞同,估计搞了几十年研究的合成还把合成的所有物料都当做试剂,而没有原料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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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2-30 08:40: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不能取消吧,不做强制要求就可以了吧。。。一家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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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2-30 09: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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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2-30 09:57: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意见可以提,但是否有人管就是另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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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5-4 10: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500ppm,30ppm偏差怎么规定?不做试验的人,确实是拍脑袋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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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11-14 13:4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收率的限度真是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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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11-6 12:49:48 | 显示全部楼层
2020版和2015版的限度一模一样@ hongwei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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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9-20 12:53:07 | 显示全部楼层
取消后,那你知道有多少个检验方法?又存在多少仪器、不标准和用途的差异吗?测量本来就是一个系统MSA,受影响因素也很多,都有可能对检测结果造成影响。
对某一批产品进行测量并给出具体的数值,本来就是一个具有一定概率的事,取样有风险,检验有误差和不确定度,等等都会影响检测数值的精准性,这就是一次检测“测不准”,取平均值,和RSD的要求。
再说,每次测量的目的根据就不同,标准对测量结果的要求肯定也不同,怎么能够统一可接受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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