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lxy_hebei
收起左侧

[蒲园轶事] 隔行如隔山……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7-3-31 09: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厉害了,15年,加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7-3-31 11: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建议你转质量,这对你的职业并没什么卵用,换会影响你的个人发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7-3-31 11: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15年的生产经验,再怎么也对法规也算熟悉(只是可能没有质量的人精而已),在同一个公司转去做质量我觉得应该是一点压力都没有的,反之亦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3-31 11:56:57 | 显示全部楼层
除非你想干质量经理 负责人 授权人     否则  为什么不努力做生产经理呢  平调没啥意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7-3-31 11:59:01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好,下句是,不行也得行。

体现了强权管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7-3-31 12: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平果果 发表于 2017-3-28 10:04
我记得当年我一个同事从QA主管调去当车间主管,他说他不是很懂生产不想去,结果被老总骂了一顿:你不懂生产 ...

哦,吓我一大跳

点评

为什么吓你一跳?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3-31 16:2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3-31 14: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规范,看指南,然后看以往做过的文件,然后自己偶尔也做一点。然后差不多就能审核文件了。然后你就向着质量经理发展了

点评

别忘了,还有QC系统~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3-31 16:3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3-31 14:24:4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工艺为基础学法规快。

就像一个没去过驾校的老司机,呵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3-31 16: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3-31 16:28: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3-31 16:28: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吓你一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3-31 16:30:2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的,相信自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3-31 16:3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时光里的繁星 发表于 2017-3-31 14:17
看规范,看指南,然后看以往做过的文件,然后自己偶尔也做一点。然后差不多就能审核文件了。然后你就向着质 ...

别忘了,还有QC系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3-31 18: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jenny 发表于 2017-3-31 16:36
别忘了,还有QC系统~

还有公用系统,设备,仓储,审计。。。经理要懂的太多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4-1 09: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板信任,你还有什么好怕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4-1 09:3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4-1 09:48:02 | 显示全部楼层
加油,可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4-1 10:57:0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生产是做什么工作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4-1 11:0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去呀 必须去,大小是个领导呀。。

其实制药企业,不应该说制造业的能力,一大大部份都 是在经验上。

而对一个企业来说 在企业的经验更可靠~~~~~~

15年 你对企业该多了解,这是外来的谁都比不了的。需且只是QA主管而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4-1 14:46:5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肯定可以胜任的,你一线经验这么丰富,其实法规就体现在你们日常工作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2-4 08:41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