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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pusbq 于 2017-8-25 14:33 编辑
参照中国药典2015年版第四部附录0831干燥失重测定法 0 8 3 2水分测定法 第二法(烘干法) 取供试品2〜5g平铺于干燥至恒重的扁形称量瓶中,厚度不超过5mm,疏松供试品不超过10mm, 精密称定,开启瓶盖在100〜105°C干燥5 小时,将瓶盖盖好,移置干燥器中,放冷3 0分钟,精密称定,再在上述温度干燥1 小时,放冷,称重,至连续两次称重的差异不超过5mg为止。根据减失的重量,计算供试品中含水量(% )。本法适用于不含或少含挥发性成分的药品。 0 8 3 1干燥失重测定法 取供试品适量,置与供试品相同条件下干燥至恒重的扁形称量瓶中,精密称定,在105*C烘箱中干燥至恒重。由减失的重量和取样量计箅供试品的干燥失重。供试品干燥时,应平铺在扁形称量瓶中,厚度不可超过5mm,如为疏松物质,厚度不可超过10mm。放入烘箱或干燥器进行干燥时,应将瓶盖取下,置称量瓶旁,或将瓶盖半开进行干燥;取出时,须将称量瓶盖好。置烘箱内干燥的供试品,应在干燥后取出置干燥器中放冷,然后称定重量。 干燥器中常用的干燥剂为五氧化二磷、无水氯化钙或硅胶。 恒重:除另有规定外,系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称重的差异在0.3mg以下的重量;干燥至恒重的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称重均应在规定条件下继续干燥1 小时后进行。
疑问:明明烘干法用的就是干燥失重的方法,恒重怎么一个是不超过5mg,一个是0.3mg一下。到底有什么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