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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互联网] 行业丨医药电商再遭政策发展瓶颈:擦边球卖药模式行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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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11-20 15:44: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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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厢,热闹的双十一刚过去,众多医药电商平台纷纷晒出了火爆的销售业绩,与此同时,11月14日晚间,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网售处方药收紧,拟规定“网络药品销售者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等,CIO在线整理发送。


对于政策的变化,一位医药电商企业人士向记者表示:“静观其变。”


不过,在业内人士看来,监管部门这是在向市场释放信号。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在政策层面从未放开网售处方药,这一次只是重申了这一态度。“我国目前尚不具备网售处方药放开的社会基础和产业基础”。即使从国际的角度来看,全球对网售处方药还是持谨慎的态度。“监管部门是从全局考虑,且更主要的是考虑安全性和有效性”。


打擦边球卖药现象被遏制

2014年5月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网售处方药仍是政策的禁区。然而,网售处方药虽未解禁,但却是已经普遍存在的现象。


此前,记者在调查时了解到,目前销售处方药的模式多为:网站声称不在线销售。购买者如有需要,联系在线客服;或填写联系方式,客服会稍后和购买者取得联系。在与客服取得联系之后,客服告诉购买者通过线下下单后,会邮递给消费者,可以线上付费,也可以货到付款。此外,在这个过程中,一些网售平台会询问是否服用过此类药或者有医生处方,不过,并不要求上传处方。


“这其实是一种变相的销售处方药。”一位行业人士向记者表示。


不过,本次网售处方药再次受到政策的“明令禁止”。


11月14日晚间,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发布了《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拟规定:


“网络药品销售者为药品生产、批发企业的,不得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网络药品销售者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等。”


此外,上述征求意稿还拟规定:


“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的网站不得通过网络发布处方药信息。”


“这相当于打蛇打七寸,抓住了互联网药品监管的要害。” 第三方医药服务平台麦斯康莱创始人史立臣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企业连处方药信息都不能展示了,以后打擦边球卖药现象将会被遏制。


放开网售处方药尚临难题

值得一提的是,网售处方药放开一直被市场所关注,包括社会资本、药企等在内都在医药电商领域跑马圈地。


在上述行业人士看来:“目前大部分医药电商还是通过打擦边球卖处方药获利。这一政策落地实施,将会对企业产生影响。”胡颖廉认为,互联网+医药是未来的发展方向,但“我国目前尚不具备网售处方药放开的社会基础和产业基础”。


史立臣向记者介绍,尽管近年来,企业都在探索医药电商、尤其是网售处方药,但至今一些关键问题尚未解决。例如仓储物流,目前尚未有一家快递公司能真正将药品物流做起来;出现问题后相关方的责任划分也不清楚;此外,网售处方药将冲击现有的药品追溯制度。


而药剂师的配备问题也值得关注。一位药店人士曾向记者表示,零售药店按规定在2015年底前配备执业药师,药师不在岗不能销售处方药。不过,我国目前的注册执业药师不足30万名,缺口达百万名。“实体药店都做不到配备执业药师,药品网售平台所谓的药剂师真假更值得商榷”。


史立臣认为,网售处方药放开还面临一难题,即获得医师的处方。“很多省、市级医院都采取措施防止处方外流,这也是进军医药电商领域的企业和资本所面临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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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7-11-20 16:03: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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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7-11-20 16: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早点上紧箍咒,免得有些不法之徒无法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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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11-21 14: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处方药,关乎人命,严格管理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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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12 16:32:04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药品销售者为药品生产、批发企业的,不得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网络药品销售者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等。”那也就是说批发企业可以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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