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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CIO在线
2017年12月25日-26日,青海海南州、山东东营市、陕西商洛市三地食药监局发出处罚通报,在飞行检查中发现15家药企存在违规经营行为,不符合GSP认证标准,各局分别依法撤销/收回其GSP证书,处罚详情如下:
撤证:9家
以下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为防控药品质量风险,海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撤销以下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详情如下:
利津县大青茂大药房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东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详情如下:
镇安西口镇瑞康药店等6家企业在药品经营过程中,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为加强药品经营安全的风险防控,依据《陕西省药品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商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撤销该6家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收回:6家
东营市康美药业有限公司第二药店等6家药企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东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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