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芸梦九天 于 2019-4-10 16:01 编辑
节能可实施办法需关注的三个主体 美国FDA在2004年正式提出“Quality by Design”的概念,自此制药企业在药品质量层面的改进下足了功夫。但从马克思“唯物辩证法”来看,保证产品质量和兼顾节约能耗是对立而统一的。而对于建设完成的厂房来说,此时再考虑“节能”措施难度是比较大的!所以类比“Quality by Design”,我觉得应该有一个“Energy Conservation by Design”,与“QbD”一起、“节能”理念也应该贯穿在整个厂房建设的生命周期内。 “节能”一词是指在保证生产同等数量、同等质量产品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减少能源消耗。对于药企性质而言,生产固体和半固体制剂的企业在能耗的花费相对没那么高,一方面是生产这两种制剂的工艺流程和设备都相对完善,有一定的标准了;另一方面,生产固体或半固体的产品工艺工序灵活性较高,可以通过模块化组合降低能耗。相反,液体制剂和和原料药生产一般工艺都是固定的,有很多工序都是高耗能!所以,在这里主要讨论原料药生产(中药提取或者化药合成)中的一些可行的节能方法。 首先,节能的主体应该是“人”!设备由人员操作,而企业大多喜欢招聘“零基础”的新人进行培养;这么做无关对错,不过当中的风险须得药企自己承担。一方面,新招聘的员工专业知识的“底子”不足,在与设备磨合前期也会产生一定多余“能耗”;另一方面,新员工的品性也在一定程度影响设备的耗能利用率,懒散的员工并不会刻意地去为了产品质量和节约能源高效地利用设备,充其量只是为了生产任务;还有一点就是知识经验不足的新员工只会一味重复老员工教导的操作经验,并不会学以致用以改进改善工艺、为药品生产提供新的活力。所以,这一方面需要药企的高层有很好的管理能力和决策力;另一方面还需要药企与教育体制机构合作,保证学生出来后能为药业发展注入合适的、适用的新生人才。 其次,能耗的主体是“设备”!如前所说,考虑到厂房建设完成后车间能耗基本定型,所以还是建议在厂房建设前期就将“节能”措施考虑进去。对于原料药生产车间,我的方法主要有:1,“能借力绝不费力”,比如原辅料、中间产品的输送根据实际生产工艺能借用重力方式输送的就不靠泵、真空或者压缩空气;2,“能顺势绝不逆势”,比如醇提水沉中的‘水沉’或者水提醇沉中的‘醇沉’,有效成分既已沉在底部、即可顺势从底部出料至另一个罐,而无需‘逆势’将上层‘轻相’移除后进行二次复溶;3,“能发挥余热绝不任其浪费”,比如输送热源和冷源介质的管道保温层尽量选用优质保温材料,浓缩回收液经检测合格亦可进行二次使用;4,“绝不让设备满负荷运行”,比如电机和泵采用变频器变频控制避免多做无用功,用电、气、水、蒸汽设备的使用尽量避开用电高峰时间。 最后,规范用能的主体是“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一章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履行节能义务,有权检举浪费能源的行为。新闻媒体应当宣传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第二章第十五条‘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政府投资项目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依法负责项目审批的机关不得批准建设。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第二章第十六条‘国家对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实行淘汰制度。’,‘生产过程中耗能高的产品的生产单位,应当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对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生产单位,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对高耗能的特种设备,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实行节能审查和监管。’;第二章第十七条‘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生产工艺。’。 总的来说,节能举措涉及方方面面,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任何在技术上现实可靠,经济上可行合理,环境、社会和法规可接受,有效地利用能源,能提高用能设备或工艺的能量利用效率的节能方法都是应且可被认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