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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及监测] 请教各位老师,关于微生物限度检查方法适用性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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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11 09: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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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起草了一份微限验证方案,做了一批,日常检验已经按这一批的结论进行日常检验了,现在要求补充两批验证,如果做出来这两批的结论和之前做出来的结论不一致,应该怎么做?已经用前一批得出的结论进行的实验怎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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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9-4-11 09:39:26 | 显示全部楼层
结论不一致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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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11 10:05:37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看牛人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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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9-4-11 10: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做出来不一致,那么说明方法不成立,检验结果作废,重新开发方法,重新验证,然后做日常检验;
另外如果是有抑菌性的方法,肯定不是一次做成功的,前期应该经历了好多摸索,所以如果你是正儿八经开发出来的方法,后两次和第一次测试结果不一致的可能性几乎没有,除非你第一次做的时候有错误或者样品批间差异特别大导致你的方法没多少重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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