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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8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挂网出最新飞行检查通报,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监督检查中发现13家药品经营企业分别在储存、陈列、记录中违反多项GSP要求,包括:
- 药品未按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
- 外用药与其他药品未分开摆放;
- 非药品与药品混放;
-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混放;
- 药品未按剂型用途分类陈列;
- 处方药开架陈列销售;
- 企业未建立完整的温湿度记录。
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GSP证书,详情如下:
佛山:4家佛山市佛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静心分店药店等4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详情如下:
顺德:9家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仁丹药房等9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详情如下:
![](http://p1.pstatp.com/large/pgc-image/1d610222344149258ed02a52eab729f0)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搜索:【CIO在线】获取最新大健康行业最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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