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石头968
收起左侧

【羊城论G】蒲公英广州(第二届)GMP研讨会通知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2-9-25 09:4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很不错的活动哦,远在新疆的人在精神上积极地支持!{:soso_e18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9-25 10:38:31 | 显示全部楼层
表示支持,很好的果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9-25 10:5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去不了也要支持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2-9-25 11:49:16 | 显示全部楼层
赵利、杭杭快报名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9-25 11:52:20 | 显示全部楼层
al770901 发表于 2012-9-25 09:22
太远了,希望能考虑下北方的制药人,在东北举办一次。
如果时间倒得开我会参加

这个机会不会太远,请耐心等待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5 12:02:21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怎么成为你们技术论坛研讨会的赞助商呢????

点评

请直接联系楼主上面显示的商务电话就可以。  发表于 2012-9-25 12:2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2-9-25 12:34: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阿特拉斯杨先生 发表于 2012-9-25 11:52
这个机会不会太远,请耐心等待吧。

很是期待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9-25 12:45: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要是能去 该多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9-25 13:4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中检所dzp 于 2012-9-26 08:52 编辑

报名,一定到场,争取两天都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9-25 13:48:39 | 显示全部楼层
俺在长春 有些无奈 ……

点评

等待东北聚会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9-25 19:5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9-25 13:5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支持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9-25 13:5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活动真的很好,像这种活动其他参加至少也要2000元, 效果还不一定好,顶上鲜{:soso_e18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2-9-25 14:28: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阿特拉斯杨先生 发表于 2012-9-24 23:09
广州论剑正式开始啦,欢迎大家踊跃报名参加。

不要滥用评分权限   注意平衡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9-25 14:5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太远了 不能参加 预祝活动圆满成功。。。期待。。。期待跟踪报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2-9-25 14:54:40 | 显示全部楼层
蒲公英论坛真了不起,是个很靠谱的论坛,我将参加广州培训

点评

在下想问一下!这是研讨会不是培训?这是收费的不是免费(对你版主来说)?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谢谢啦!  发表于 2012-10-16 22:05
研讨会,不是培训 大家一起坐坐就是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9-25 17:0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9-25 15: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消息!真想去学习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9-25 15: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争取参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9-25 16:03: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啊,希望有时间去看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9-25 16:2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好去参加,不知道公司领导是否同意。

点评

需要出函联系吗? 我们可以提供给贵公司。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9-25 17:0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5 16:55: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公司领导是否同意{:soso_e109:}

点评

需要出函联系吗? 我们可以提供给贵公司。 机会还是自己争取来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9-25 17:0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3-7 16:47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