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6732|回复: 28
收起左侧

[计量校准] 压差计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2-11-7 16:58: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各位大神!车间里有很多指示不同洁净度房间之间压差的压差计!都是美国德维尔的!相信你们的车间也有很多吧!这些压差计是否需要校准啊?大家公司都是怎么校准的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1-7 17:03:44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校验,送计量站呀,或者他们上门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1-7 17: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机械式的指针压差计,我们的是一年校验一次,拆下来送计量院校验
也有霍尼韦尔的电子压差计,也一年校一次

定期校准,要有明显的标识,标明校准有效期,校准要有记录,这是GMP的基本要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2-11-7 17: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及时 发表于 2012-11-7 17:03
要校验,送计量站呀,或者他们上门取

不小的费用啊!可不可以自己校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1-7 17: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压差有那么大作用吗?
便携式微压差校验仪,可以尝试着看看
当然,送出去也可以,就是交钱而已,怎么检定也就那么回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1-7 18: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内检查的话,只能送计量院。
国外的比较灵活,只要你自检的资料齐全,决对接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1-8 11:42:36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s://www.ouryao.com/forum.php? ... &extra=page%3D1
车间的压差计是需要校准的。交给计量局校准,坏的硬说是好的,只是一个标签的问题。一个表一年160闷,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企业通过什么形式校准,可以看这个文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1-13 14:37: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切都是假的,中国县、市级的计量检定所有几个真正能干了这个活的。就那么回事完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4 16:5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自己校准!我需要方法!我要方便有效便宜正确的方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1-18 09: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考个证,然后内部校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9 08:46:45 | 显示全部楼层
ddnyzaideng 发表于 2012-11-18 09:18
考个证,然后内部校验!

证好说!我就说校验的方法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1-19 08:5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哆啦E梦 发表于 2012-11-19 08:46
证好说!我就说校验的方法啊

考过了证,自然就知道校验的方法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1-19 08:57:36 | 显示全部楼层
计量院, 可取可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1-20 16:56: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老老实实弄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20 17:0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要校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1-20 17:05:44 | 显示全部楼层
省计量科技院一般都能计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9 16:27: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是送检!在国内没有更好的办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9 16:34:1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办法,人家的证就是值钱,也只能是他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19 17:31: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东西要看资质。你有仪器校验,但没资质,也不无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 13:3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想做的话当然会连资质和仪器都要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25 02:36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