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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可以使用对方物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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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28 10:36: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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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情况是母公司和子公司有某可以共用的包材类物料,并且该物料的供应商都分别是两家的合格供应商,现在母公司需要该物料,而子公司有大量库存并且短时间内用不到,母公司调货使用可不可行,如果可行需要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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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23-7-28 11:0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可行的。账目往来清晰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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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7-28 11: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檢驗報告還是要的,
若是重要物料,還有追溯性的問題-批次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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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7-28 11: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
互相做一个内部客户、内部供应商的定义就行了。相关的记录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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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7-28 11:44: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记录可追溯应该就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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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7-28 13:0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与文件不冲突,有记录,需要冷链的有监控之类的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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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7-28 13: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可以,有个正规的物料转移流程就行,物料到了后按新物料到货的流程检验放行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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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7-28 13: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制剂小新人 发表于 2023-7-28 13:16
当然可以,有个正规的物料转移流程就行,物料到了后按新物料到货的流程检验放行就好了

请问,若标准相同,是否可以不用检验,检验结果互认?

点评

第十六条 工艺助剂、有害或有剧毒的原料、其它特殊物料或转移到本企业另一生产场地的物料可以免检,但必须取得供应商的检验报告,且检验报告显示这些物料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还应当对其容器、标签和批号进行目检予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7-28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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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7-28 13:2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黄汉清 发表于 2023-7-28 13:19
请问,若标准相同,是否可以不用检验,检验结果互认?

我们反正是再检验,至于索引他们的检验结果之前我们也想过,不过当时我们的检验方法存在差异所以未考虑。就算你们标准一样,也需考虑运输过程中造成的一些风险,所以最好还是重新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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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7-28 13:34:38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做好账目就行,还得有厂家合格的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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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7-28 13:3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黄汉清 发表于 2023-7-28 13:19
请问,若标准相同,是否可以不用检验,检验结果互认?

第十六条 工艺助剂、有害或有剧毒的原料、其它特殊物料或转移到本企业另一生产场地的物料可以免检,但必须取得供应商的检验报告,且检验报告显示这些物料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还应当对其容器、标签和批号进行目检予以确认。免检应当说明理由并有正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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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7-31 14:10: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手小白1 发表于 2023-07-28 13:35
第十六条 工艺助剂、有害或有剧毒的原料、其它特殊物料或转移到本企业另一生产场地的物料可以免检,但必须取得供应商的检验报告,且检验报告显示这些物料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还应当对其容器、标签和批号进行目检予以确认。免检应当说明理由并有正式记录

请问这个是什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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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8-4 12:3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附录2 原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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