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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现在撰过兽药的申报资按422还是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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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24-9-6 16:53: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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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现在兽药的申报资料是按照442号文整理资料,还是可以按照那个最新的征求意见稿整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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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25-2-18 14:24:30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现行规定,兽药的申报资料应按照《兽药注册办法》进行整理。该办法于2004年11月24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442号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至于征求意见的草案或修订稿,它们通常用于公开征求行业意见,以便进一步完善和更新相关规定。在正式文件发布之前,这些草案或修订稿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不能作为申报资料的依据。

综上所述,建议按照现行有效的《兽药注册办法》(即442号文)来整理兽药的申报资料。同时,也请密切关注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最新法规和指南,以便及时了解和适应任何可能的变化。

【鼠鼠还在学习中,内容仅供参考(药搭GMP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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