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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研发产品需要在验证有效期内”是否会成为趋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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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12-13 08:31: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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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朋友说哈,近期听说不少企业,在产品上市前申请GMP符合性检查时,被要求涉及产品需要在验证有效期范围内,也就是研发产品需要规定个再验证周期,过了效期还得检查前再做三批再验证,合格后再去申请符合性检查?。
问题1:与检查同步验证觉得是可以理解,作为检查前提条件是否要求过于严格了呢?
问题2:检查前再验证的产品是否可以销售呢?
问题3:这个是否会成为行业的趋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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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4-12-13 09:0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求来个大佬回复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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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24-12-13 17:01:38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以下是我的专业回复:

1. 关于“与检查同步验证是否要求过于严格”: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附录1中第245条,确实强调了在产品上市前进行GMP符合性检查时,需要确保产品在验证有效期内。这一要求主要是为了保障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定标准。虽然这可能会增加企业的成本和时间压力,但从长远来看,这是对患者负责、对市场负责的必要举措。

2. 关于“检查前再验证的产品是否可以销售”:根据现行法规,如《药品管理法》第30条,未经批准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药品,不得销售或者进口。因此,如果产品在再验证过程中未通过检验,那么该产品是不能上市的。只有当产品通过了所有必要的验证和检验后,才能获得上市许可并进行销售。

3. 关于“这个是否会成为行业的趋势”:随着监管要求的不断提高和公众对药品质量安全意识的增强,可以预见的是,未来药品生产企业将更加注重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和质量控制。因此,“研发产品需要在验证有效期内”这一要求很可能会成为行业的普遍趋势。企业应提前做好准备,加强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以满足日益严格的监管要求。

【鼠鼠还在学习中,内容仅供参考(药搭GMP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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