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2034|回复: 9
收起左侧

[执业药师考试] 长沙市规定单体药店老板须有执业药师资格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3-2-27 11:5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2月26日,长沙市政府公布了《长沙市药品零售企业设置实施细则》,该细则将从3月19日起实施。
  具有10家单体药店才能开设药品零售连锁企业
  《实施细则》规定,药品零售企业主要包括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及连锁门店(直营店、加盟店等)、单体药店、专营乙类非处方药零售企业(专柜)。
  今后,拟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须具有10家以上(含10家)单体药店,或由10家以上独立单体药店通过联合重组形式或兼并方式组建。从事药品质量管理的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企业或单位兼职。
  为加强执业药师执业行为监管,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必须在总部设置远程网络审方室开展在线审方,除医疗用毒性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外,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可以通过远程网络审方系统为药品零售连锁门店提供在线审方服务。
  50家门店以内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必须配备6名以上注册执业药师开展远程在线审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应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业诚信监管系统联网,确保实现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经营管理情况实施远程在线监管。
  单体药店老板要有执业药师资格
  今后,凡设在城区(含县城所在地)的单体药店,其法人代表或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执业药师资格,保证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
  设在农村乡、镇及以下地区的单体药店,其法人代表或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执业药师或药师(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当保证营业时有具有药师(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指导合理用药。
  药店兼营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必须依法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
  药品零售企业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每年度应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完整的健康体检档案。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及其他健康原因可能污染药品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2-27 16:5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抢占沙发,明年去考执业药师去,这么紧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16:53:37 | 显示全部楼层
airfly 发表于 2013-2-27 16:50
抢占沙发,明年去考执业药师去,这么紧缺!

新规定哦,支持你去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3-2-27 23: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老板也要求是执业药师了,{:soso_e120:}单体店越来越少,连锁吃天下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2-28 10:25: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可以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3-1 09:48: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一定要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3-2 21: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也要求太高了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3-2 21: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考个执业药师不难,执业药师在药品流通中有那么大的作用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3-2 21:36: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是趋势,但有点过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3-19 10:45:23 | 显示全部楼层
欠了十几年的帐,这回一次补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4-14 00:46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