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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公英制药论坛总版规(2014年04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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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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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5-30 22:31: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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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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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攻击、嘲讽党政机关及其政策法规和领导人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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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其他违反特定版块规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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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贴子时,请注意选择正确分类,本坛很多版面有不同的分类,请一定注意贴子内容是否与板块和分类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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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为避免重复和资源的浪费,发贴前请搜索一下以前的帖子,避免发重复帖;
5. 发贴提问和帮别人回答问题时都尽量详细、有帮助;提问获得解答后,别忘了顺便说声谢谢,那样会使互相之间的气氛更加和谐。
6. 不发表任何虚假的,诽谤性的,错误的,辱骂性的,粗俗的,令人厌恶的,猥亵的,亵渎性的,有色情倾向的,威胁性的,侵犯隐私的,或与任何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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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在蒲公英论坛的作品,即视为蒲公英资源的一部分,蒲公英官方有权无条件采集使用。(如:微信采编、门户采编、电子或纸质杂志采编等)
9.转载别人作品时注明来源,如版权属于您个人或属于蒲公英制药论坛,请标明原创。
10. 在讨论过程中:
1) 如果发生争执,务请各方克制,禁止使用过激性语言;
2) 以实事求是为原则,不虚构,不夸大;
3) 鼓励个人见解,借用他人理论应尽量注明来源,以避免误会;
4) 理论联系实际,与网友分享经验,互惠互利。
5) 在各个版块发贴前,请注意查阅相关版块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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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所有会员有自由表达自己观点、自己心声的权力。有建议、监督的权力。
2.所有会员删帖,只要在不违反以上版规。论坛都不得删除。符合规定但有争议的帖子需征得楼主同意方可删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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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违法上述版规,警告无效,拒绝配合论坛管理工作的,视情况有理有据的选择相应程度的禁言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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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总版规如有文字歧义或描述不清之处,最终解释权归论坛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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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来自 2#
 楼主| 发表于 2024-3-17 10:11:20 | 只看该作者
各位蒲友:
依据需要,针对蒲公英论坛总版规做出以下2点补充说明:
一、关于发帖:
禁止任何形式的涉政敏感话题,包含并不局限于:
1.任何形式的言辞攻击嘲讽、戏言、侮辱、谩骂党政军组织及其领导人
2.任何形式的批判党政军的各种政策和规定
3.为任何被国家和民族或人民大众认定为汉奸、反对派、罪犯、非法组织等发言
4.其他监管机构认定为涉政有害信息的情况


以上内容,一经发现,立即禁言。随后清号并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关于删帖
1.您在蒲公英平台发布帖子的同时,会获得金币和积分奖励,删除帖子相关奖励也会扣除
2.您发布的内容在没有他人参与的情况下,您可以使用【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处理,微信:8642508】)
3.您发布的内容如有人参与回复和讨论,那么主题和回复将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不能再随意删除该帖。(确有需求的,可联系管理员进行隐藏。)



蒲公英论坛是医药行业的专业交流论坛,呼吁大家把交流的范围限定在专业领域和交流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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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推荐
发表于 2013-5-31 08:31:42 | 只看该作者
无为 发表于 2013-5-31 08:14
8.发表在蒲公英论坛的作品,即视为蒲公英资源的一部分,蒲公英官方有权无条件采集使用。(如:制作蒲公英电 ...

我觉得既然发表在蒲公英,在蒲公英范围内的应该可以使用,但超出蒲公英范围的需要声明,既然在这里发表,不就是为了要让更多的蒲友学习和宣传自己的作品嘛,否则干脆哪里都不要发了最好啊

点评

支持,并坚决执行版规  发表于 2021-7-9 16:11
制作杂志,如果是公益性的,估计没人和你计较,就怕是转载的又被做成收费杂志,发表在报纸上就不合适了,那时光靠免责声明是不管用的  发表于 2013-5-31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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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地板
发表于 2013-5-30 22:40:38 | 只看该作者
坚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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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5#
发表于 2013-5-30 22:47:00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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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师
6#
发表于 2013-5-30 22:56:11 | 只看该作者
支持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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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7#
发表于 2013-5-30 22:59:39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好,我的需求都体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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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8#
发表于 2013-5-30 23:01:15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并坚决执行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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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9#
发表于 2013-5-30 23:03:56 | 只看该作者
举手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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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10#
发表于 2013-5-30 23:32:27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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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11#
发表于 2013-5-31 06:31:42 | 只看该作者
"7.连楼≥3层。"统计上讲,不太好。而且,很难实施。建议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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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12#
发表于 2013-5-31 06:50:39 | 只看该作者
坚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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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13#
发表于 2013-5-31 08:06:1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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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14#
发表于 2013-5-31 08:13:28 | 只看该作者
逐条看过,先按照此规定照此执行,写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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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15#
发表于 2013-5-31 08:14:16 | 只看该作者
8.发表在蒲公英论坛的作品,即视为蒲公英资源的一部分,蒲公英官方有权无条件采集使用。(如:制作蒲公英电子杂志、纸质杂志等)
====使用时,是否需要通知作者及征得作者本人同意呢?     这一点与版权的法律有悖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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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16#
发表于 2013-5-31 08:32:47 | 只看该作者
写的比较靠谱,大概能看的明白,遵照执行吧,别像我们公司文件一下,写的挺好,执行跟规定的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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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17#
发表于 2013-5-31 08:40:25 | 只看该作者
制药爱好者 发表于 2013-5-31 08:31
我觉得既然发表在蒲公英,在蒲公英范围内的应该可以使用,但超出蒲公英范围的需要声明,既然在这里发表, ...

那倒是,如果作为商业盈利应该跟本人沟通,利益共享,药机会我拿到过一本蒲公英的杂志,好像不是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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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3-5-31 08:45:14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很好啊,请问我注册三天了,为什么还没有通过审核成为会员啊

点评

我给你提供了方法,呵呵,看链接  发表于 2013-5-31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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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19#
发表于 2013-5-31 09:10:42 | 只看该作者
wyas 发表于 2013-5-31 08:45
呵呵,很好啊,请问我注册三天了,为什么还没有通过审核成为会员啊

我也是遇到和你同样的情况,兄弟,看看下面这个帖子,你还没仔细阅读,呵呵
蒲公英制药技术论坛会员管理制度
https://www.ouryao.com/forum.php? ... 9&fromuid=93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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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20#
发表于 2013-5-31 09:18:22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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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3-5-31 12:47:26 | 只看该作者
安装版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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