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897|回复: 3
收起左侧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研讨会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3-6-7 08:4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研讨会
2013年06月06日 发布
  6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研讨会。会上,来自中央政法委、中央编办、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国家行政学院等科研院校和部分地方监管部门的专家、学者,针对“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重要意义与具体内容,从理念创新、制度设计、法律实施等方面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刘佩智出席会议。
  研讨会深入分析了我国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和突出问题,专家一致认为,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频发,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一些企业诚信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淡薄,见利忘义、惟利是图。目前食品安全法律责任还不够严厉,有些制度缺失,导致监管和治理乏力。只有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才能保证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加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治秩序。
  专家表示,《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6月实施以来,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食品安全形势的变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调整,食品产业和科技的发展,一些法律规定已难以适应实际需要,《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已势在必行且极为紧迫。
  会上,刘佩智指出,食品安全问题是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实现食品安全长治久安,必须建立科学、完备的法律体系。随着食品安全形势的变化,《食品安全法》确实需要修改完善,譬如,部门职责的划分需要重新界定,对违法行为惩处力度需要加大,对网购食品等监管空白地带需要规范,各地方政府各有关部门在实践中探索的新的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需要依法确立等等。近几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修订《食品安全法》呼声越来越高,社会共识也日益强烈。修订《食品安全法》既是适应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重大调整和破解执法难题的迫切需要,也是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和强化监管工作的重要途径。
  专家建议,在修订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法律制度工作中,要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要求,认真总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规律,努力把握我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实际,不断创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理念、方式和手段,不断完善制度设计、政策措施和运行机制,特别是要深入研究充分发挥全社会参与食品药品监管的有效举措和方法,以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格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3-6-7 08:54:50 | 显示全部楼层
让媒体介入就行,很简单,群众的眼睛很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6-7 09: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不相信媒体,虚假广告都是媒体传播的,很多所谓打假也不是科学的态度,而是带有明显的煽动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6-7 09:26:3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13 12:00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