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154|回复: 2
收起左侧

[执业药师考试] 【讲故事学中药】79.白头翁的故事

[复制链接]
宗师
发表于 2014-8-18 13:5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79.白头翁的故事  

2014-06-27 05:47:17|  分类: 讲故事学中药 |  标签:讲故事学中药   |举报|字号 订阅
讲故事学中药
主编 张 健                  
                       
    JIANG GU SHI XUE ZHONG YAO   
   讲故事学中药·第一册  
       山 西 出 版 集 团      
       山西科学技术出版社      
  

                                
       79.白头翁的故事        
  相传,秦朝有个农夫突然腹痛下痢,捂着肚子去远处求医。途中突然昏倒在地,正巧一位满头白发的老翁拄着拐杖路过,问明原因后,用拐杖指着路旁的一种野草说:“这种草的根茎能治你的病。”说完,便飘然而去。那位农夫按照白发老人的指点采食那种野草,果然,很快腹痛减轻,下痢次数也减少了,几天之后病便痊愈了。                 
  第二年,村里很多人闹痢疾,那位农夫扛着锄头来到原来的地方,挖回几大捆自己曾服食过的那种野草,煎汤给乡亲们喝,果然疗效都很好。当乡亲们问起这药草的来历时,农夫便述说了巧遇老翁的往事。此后,为了纪念那位白头老翁,人们就给这种草药起名为“白头翁”。                  
                                  
  【药名】白头翁            
  【别名】野丈人、胡王使者、奈何草、粉乳草、粉草、白头草、白头公。        
  【药性】苦,寒。归胃、大肠经。    
  【功效】清热解毒,凉血止痢。 
    
  【应用】               
  1.热毒血痢 本品苦寒降泄,清热解毒,凉血止痢,尤善于清胃肠湿热及血分热毒,故为治热毒血痢之良药。用于治热痢腹痛,里急后重,下痢脓血,可单用,或配伍黄连、黄柏、秦皮同用,如白头翁汤(《伤寒论》);若为赤痢下血,日久不愈,腹内冷痛,则以本品与阿胶、干姜、赤石脂等药同用,亦如白头翁汤(《千金方》)。                            
  2.疮痈肿毒 本品苦寒,主入阳明,有解毒凉血消肿之功,可与蒲公英、连翘等清热解毒,消痈散结药同用,以治疗痄腮、瘰疬、疮痈肿痛等证。  
  本品若与秦皮等配伍,煎汤外洗,又可治疗阴痒带下。此外尚可用于血热出血以及温疟发热烦躁。                        
  【用法用量】煎服,9~15g,鲜品15~30g。外用适量。       
  【使用注意】虚寒泄痢忌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8-18 14:0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额,我也来个连载《中医小故事》如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18 15: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边看故事边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5-7 21:08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