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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注册] 十万火急:药品注册证过期后,还能继续生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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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0-13 16:5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能产不能卖吧?广东省局已明确说了不行,药品再注册申请受理时间延长至文号到期前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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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产也行啊,就怕不能生产。涉及生产时间的问题,你的生产日期在注册证失效之后,再注册日期之前,不知道会不会销售出去后打麻烦。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0-13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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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0-13 16:55: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Ethan518 于 2014-10-13 16:57 编辑

你做了,也有人收,就可以生产!
不会有人查的,除非有人举报!
严格来讲是不能生产的,但时间问题是谁都说不清楚的问题。药监部门的工作也不都是按时间规定来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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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3 17:01:51 | 显示全部楼层
eelannaoj 发表于 2014-10-13 16:50
是能产不能卖吧?广东省局已明确说了不行,药品再注册申请受理时间延长至文号到期前1年

能产也行啊,就怕不能生产。涉及生产时间的问题,你的生产日期在注册证失效之后,再注册日期之前,不知道会不会销售出去后打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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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0-13 17:02:51 | 显示全部楼层
1433240751 发表于 2014-10-13 16:38
迫在眉睫,马上就过期了。

省局不是老虎,很有人性化的,会优先处理即将到期的注册申请,打个电话给注册处联系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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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能在期满前拿到再注册批件,那样就最好了。谢谢各位蒲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0-13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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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3 17:0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道路漫长黑暗 发表于 2014-10-13 17:02
省局不是老虎,很有人性化的,会优先处理即将到期的注册申请,打个电话给注册处联系下。

希望能在期满前拿到再注册批件,那样就最好了。谢谢各位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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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0-13 17: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1433240751 发表于 2014-10-13 17:01
能产也行啊,就怕不能生产。涉及生产时间的问题,你的生产日期在注册证失效之后,再注册日期之前,不知道 ...

生产的合法性是由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证书确定的,你知己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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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10-13 19: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以生产,注册证到期,你的品种已不合法;在到期之前完成注册至批件下来的生产计划,市场不丢失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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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0-13 21:32: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申請一次性生產批件,號碼與舊號碼相同。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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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0-13 21:37:20 | 显示全部楼层
赶快催促省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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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4 08:3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un8013 于 2014-10-14 08:54 编辑

跟省局好好协商,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2个月也会给你办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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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4 12:55: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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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5 10:58:40 | 显示全部楼层
内部调整生产计划备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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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8 11:45:27 | 显示全部楼层
道路漫长黑暗 发表于 2014-10-13 16:33
不可以生产,豌豆说的先例是指07年开始申报再注册到10年10月01日之前开始再注册工作期间的可以,之后的坚 ...

你好,请问您说的“坚决不可以”的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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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药品再注册那些事 https://www.ouryao.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82544&fromuid=177303 (出处: 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18 12:19
2007年03月国家局发布了“关于开展药品再注册受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食药监办[2007]42号)(注:该通知已于2010年10月01日废止),要求各地省局受理企业的再注册申请,出具药品再注册受理通知书。这里国家局仅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18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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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18 11:4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不能生产,生产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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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18 12: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jihengyaoye 发表于 2016-1-18 11:45
你好,请问您说的“坚决不可以”的依据是什么?

2007年03月国家局发布了“关于开展药品再注册受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食药监办[2007]42号)(注:该通知已于2010年10月01日废止),要求各地省局受理企业的再注册申请,出具药品再注册受理通知书。这里国家局仅要求受理,尚未制定和公布药品再注册具体实施方案。在接下来的几年时间里,各企业到期注册证都只有各省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而没有再注册批件,这是招投标等等工作中批件到期后受理通知书有效的由来,属于特殊时期的折中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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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18 12: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jihengyaoye 发表于 2016-1-18 11:45
你好,请问您说的“坚决不可以”的依据是什么?

【原创】药品再注册那些事
https://www.ouryao.com/forum.php? ... &fromuid=177303
(出处: 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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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8 13: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道路漫长黑暗 发表于 2016-1-18 12:19
【原创】药品再注册那些事
https://www.ouryao.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82544&fromuid=177303 ...

哦,明白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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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18 21:3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法规要求一定不可以继续生产,拿到受理通知单仅仅说明你已经提交了再注册的资料,不代表你一定能注册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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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8 22:5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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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19 14:34: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有再注册的产品,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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