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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假药、过期药浑水摸鱼“二手药”何时不再满天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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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9 15:52: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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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中国医药招商

假药、过期药浑水摸鱼,“二手药”何时不再满天飞?——违规回收药现象调查

  很多城市家庭都有过期药,怎么办?“药品回收”小广告满天飞,不明来历的药,你敢吃吗?回收药改头换面再入市场,假药、过期药浑水摸鱼,谁之祸?

  调查发现,国家虽明令禁止非法收购药品,“二手药”却“满天飞”,甚至流向市场,不仅污染环境,更威胁百姓生命安全。现实中却缺乏对回收药规定的操作细则,老百姓习惯一扔了之,这种局面亟待改观。

  违规回收遍布“线上线下” 同城交易网成“呼叫平台”

  家住北京市西城区牛街附近的桂女士告诉记者,小区常有居民拎着一大兜子药卖给“药贩子”,保质期内的药品和过期药都有。“市场里有商贩在蔬菜摊旁边立一张小纸板,写着‘收药’。”

  除了固定摊位,还有“散户经营”。近日记者在北京市宣武医院附近看到,地面散落多枚写有“高价收药”的小广告,收购数十种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药物,并提供“上门收购”服务。

  此外,赶集网、58同城等网站也成为药品回收消息的发布平台。一家注册地址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附近的商家在58同城发帖“收药”,负责人“韩亚乐”表示自己开私人诊所,需回收药品。

  据了解,药品管理法明确要求,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个人回收药品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禁止非法收购药品”的规定。

  是什么原因,让药贩子不惜违法回收?记者了解到,违规回收药品“来钱快”,一年赚几十万、上百万元者大有人在,很多人为此不惜铤而走险,最终落入法网。2014年7月,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非法回收药品案件中,五名涉案人非法收购倒卖药品,两年内涉案金额超30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等处罚。

  尽管有法律约束,但监管难度大、打击力度不足的现状,尚未对“收药”群体形成有效震慑。记者致电一位在赶集网发帖“常年回收各类药品”的男士,被告知“没听说过收药违法,这么多年我们也没事儿。”

  老病号、农民工、村诊所常成“二手药”销售对象

  “二手药”泛滥,不仅违背法律法规,其危害公众健康的“黑色利益链”更值得警惕。业内人士透露说,“二手药”中的过期药大多流向农村,在有效期或近效期的药品则多卖给城市农民工、家境困难的“老病号”等。

  ——“老病号”等的买药门路。记者暗访了解到,沈阳一位兼职“收药”的李先生和老伴年近六旬,都患糖尿病、心脏病和高血压,每月用药量很大,医保卡的钱根本不够花。“家里困难,能省几百块钱就是挺大的事儿了。”

  ——收药、加工、销售组成黑色产业链。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一些收药员和医药加工厂、销售人员形成产业链,将回收上来的药品换上新的包装和条码,由销售人员卖给药店、医院。沈阳一位大型医药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一些药贩子已和某些医院医务人员私下达成回收协议,“要是回收价没统一还会打架”。

  ——假药、过期药浑水摸鱼。在农村,记者了解到,除了村卫生室,一些私人药店、无执照的“游医”、“药贩”趁赶集时卖药,其中不乏假药、过期药浑水摸鱼。

  《中国药典》规定,药品过了有效期,就是失效的劣药,使用恐延误病情甚至中毒。目前过期药已被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目录》,属重要环境污染源之一,不允许被生产和销售。

  然而,一些药贩子将过期药以极低的价格回收后,修改生产批号,卖给了偏远农村地区及特殊困难患者。沈阳市苏家屯丰收村村医吴德智告诉记者,一些患尿道系统疾病的村民嫌报销后15.14元一盒的三金片贵,就跑到小药店、药贩子那里买包装简陋的氟哌酸,一盒不到5元钱。“还有更便宜的,只是一板药片,连包装盒都没有。”

  回收不能光“靠自觉”

  在家存放部分药品是大多数百姓的生活习惯。据2009年中国药学会、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等联合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73.4%的居民处理过期药做法是直接扔进垃圾箱,能进行销毁等妥善处理的不足20%。

  针对大量存在的过期药品,北京、山东、辽宁等一些地方积极开展回收过期药的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市民去指定药店免费更换过期药,并在社区开展有奖回收活动。据了解,这些回收来的过期药会返给药厂集中销毁,医疗机构和药店也会定期将不足3个月近效期的药品返回药厂销毁。

  然而这些过期药回收活动多是“昙花一现”,缺乏长期引导和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更多的市民还是习惯把过期药“扔进垃圾箱”和“卖给药贩子”,监管空白也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

  “目前我国还没有明确意义上的废旧药物回收负责部门和总体的法律法规。”中国医药新闻信息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徐述湘说,药品产业缺乏废旧产品后期处理的规范化管理,环保意识相对缺乏,产业成熟度不高。“对废旧药品的产业和操作流程缺乏研究,医疗机构和产业经营企业的处理也不够规范。”徐述湘说。

  专家指出,社会整体对过期药的合法处理还停留在倡导和自愿回收上,有关部门应主动作为,进一步推动完善相关法律,避免监管查处时无据可依。专家建议建立过期药品终端销毁等制度,促进形成深入社区的常态化回收机制,避免过期药品再流入非法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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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5-29 17: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都搞食品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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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5-29 17:55:28 | 显示全部楼层
做假的一直有,也要 看什么样的假,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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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5-5-29 19: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什么事情都这么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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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5-5-29 22: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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