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2545|回复: 12
收起左侧

[文件系统] 欢迎大家对中药饮片企业的“炒制岗位职责”提提意见!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5-10-29 15: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炒制岗位职责
1.目的:明确车间炒制岗位的职责范围,规范炒制岗位操作人员的工作。
2.范围:适用于车间炒制岗位。
3.责任:炒制岗位操作工。
4.内容:
4.1严格按炒制品种生产工艺规程、炒制岗位标准操作规程、炒药机标准操作规程进行生产操作。
4.2对炒制岗位的状态标志负责。
4.3对药材炒制后的产品质量负责。
4.4对所使用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
4.5对本岗位的清洁卫生负责。
4.6对本岗位的记录及时准确填写负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5-10-29 15:31:1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好吧,差不多就这样

我们是按岗位操作顺序来规定职责,比如:岗前准备、生产操作、过程控制、生产结束清洁、记录等去写

点评

已经有炒制品种生产工艺规程、炒制岗位标准操作规程、炒药机标准操作规程,还需要制定岗位职责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0-29 20:3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9 15:4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呆子 发表于 2015-10-29 15:31
还好吧,差不多就这样

我们是按岗位操作顺序来规定职责,比如:岗前准备、生产操作、过程控制、生产结束 ...

谢谢分享,就这么定稿,GMP检查时专家会不会不认可?我也看过别的饮片厂的炒制岗位职责,都不一样,有的比较啰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5-10-29 15:5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应该不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0-29 16: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呆子 发表于 2015-10-29 15:31
还好吧,差不多就这样

我们是按岗位操作顺序来规定职责,比如:岗前准备、生产操作、过程控制、生产结束 ...

个人觉得岗位职责有必要吗,岗位有操作规程就行了,职责订到员工身上,一句带过按岗位操作规程操作就可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0-29 16: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呆子 发表于 2015-10-29 15:31
还好吧,差不多就这样

我们是按岗位操作顺序来规定职责,比如:岗前准备、生产操作、过程控制、生产结束 ...

个人觉得岗位职责和岗位操作规程互相重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0-29 19:58: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感觉职责写到这里就够了,明白具体要做哪些项目就可以了,详细的内容可以有操作SOP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0-29 20:3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呆子 发表于 2015-10-29 15:31
还好吧,差不多就这样

我们是按岗位操作顺序来规定职责,比如:岗前准备、生产操作、过程控制、生产结束 ...

已经有炒制品种生产工艺规程、炒制岗位标准操作规程、炒药机标准操作规程,还需要制定岗位职责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30 07:54: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没必要那么详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10-30 10:3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曙光在前头 发表于 2015-10-29 20:39
已经有炒制品种生产工艺规程、炒制岗位标准操作规程、炒药机标准操作规程,还需要制定岗位职责吗

机构与人员中规定:应当明确规定每个部门和每个岗位的职责。(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第17条)

点评

车间操作工人可以通用一个岗位职责,就各自执行相应的操作规程就行了。不必每个操作工序都分别做职责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0-30 10:5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0-30 10:33:39 | 显示全部楼层
zjfychzhp1998 发表于 2015-10-30 10:31
机构与人员中规定:应当明确规定每个部门和每个岗位的职责。(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第17条)

我理解的是车间主任岗位,物料员岗位,生产操作工岗位,工艺员岗位等职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0-30 10:34:03 | 显示全部楼层
纯属个人观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0-30 10:52:17 | 显示全部楼层
zjfychzhp1998 发表于 2015-10-30 10:31
机构与人员中规定:应当明确规定每个部门和每个岗位的职责。(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第17条)

车间操作工人可以通用一个岗位职责,就各自执行相应的操作规程就行了。不必每个操作工序都分别做职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9-21 22:50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